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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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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017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2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限售承诺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张德润、刘宝青、赵方胜和纪鹏斌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龙大肉食:关于豁免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限售承诺相关事宜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2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于2019年3月1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龙大肉食: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021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9年1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养殖”)从事生猪养殖业务,龙大养殖2019年1月份共销售生猪2.69万头,实现销售收入0.38亿元。

  2019年1月份,龙大养殖商品猪销售均价为12.69元/公斤,比2018年12月份下降7.24% 。

  上述销售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

  二、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加工,上述销售情况只代表公司生猪养殖板块中活体销售情况,生猪屠宰、肉制品加工等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不包括在内,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生猪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仍然可能造成公司的业绩下滑。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生猪市场的价格变动风险覆盖整个生猪生产行业,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且不可控制的外部风险。

  三、其他提示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019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1日(星期五)下午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下午 15:00 至 2019年3月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豁免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限售承诺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

  1、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2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3、审议议案1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月22日下午16:30时前到达公司为准。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

  (三)、登记时间:2019年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巍、李京彦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          邮编: 265200

  联系电话: 0535-7717760                      传真: 0535-771733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726

  (2)投票简称:龙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3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据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018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限售承诺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宫明杰、宫学斌先生发来的《关于提请豁免股份限售承诺相关事宜的函》。龙大集团及宫明杰、宫学斌先生提请豁免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所作出的部分股份限售承诺。

  2019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限售承诺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豁免龙大集团及宫明杰、宫学斌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所作出的部分股份限售承诺,公司董事张德润、刘宝青、赵方胜和纪鹏斌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就本议案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龙大集团及宫明杰、宫学斌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所作出的

  股份限售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

  ■

  二、本次申请豁免的股份限售承诺事项

  (一)本次申请豁免的股份限售承诺内容

  龙大集团及宫明杰、宫学斌先生本次申请豁免本公告第一部分中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中的“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10%”和宫明杰、宫学斌先生承诺中的“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10%”。

  龙大集团及宫明杰、宫学斌先生本次申请豁免的股份限售承诺不包括法定股份限售承诺,为其在当时的资本市场环境下,自愿增加的股份限售承诺。该部分自愿增加的股份限售承诺不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实施和完成的前提条件或必备条款。

  (二)申请股份限售承诺豁免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情况和引进战略投资者需要等,龙大集团及宫明杰、宫学斌先生本次申请豁免的股份限售承诺的背景已发生了变化,继续履行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龙大集团及宫明杰、宫学斌先生本次申请豁免的承诺,系其在公司筹划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自愿作出的承诺,并非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作出的法定承诺或现有规则下不可变更的承诺,且龙大集团及宫明杰、宫学斌先生在作出承诺时未明确表明不可变更或不可豁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龙大集团及宫明杰、宫学斌先生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豁免上述未履行完毕股份限售承诺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宫明杰、宫学斌先生提请豁免股份限售承诺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豁免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限售承诺相关事宜,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限售承诺相关事宜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豁免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限售承诺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020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2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瑞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限售承诺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限售承诺相关事宜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豁免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限售承诺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监事董瑞旭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本议案。

  二、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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