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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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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宠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8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可转债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原股东在2019年2月15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社会公众投资者在2019年2月15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需在2019年2月14日(T-1日)16:00前提交《网下申购表》等相关文件,并在2019年2月14日(T-1日)16:00前(指资金到账时间)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50万元。申购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或未足额到账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产品网下申购下限均为10万张(1,000万元),申购的上限均为170万张(17,000万元),超过10万张(1,000万元)的必须是10万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

  3、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90%:1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最终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4、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5、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2月19日(T+2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6、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不足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的,须在2019年2月19日(T+2日)16: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2月19日(T+2日)16:00之前及时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中宠转债由主承销商包销。

  7、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中止发行。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9,424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5,827.2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8、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9、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重要提示

  1、中宠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41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人民币19,424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942,400张,按面值发行。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中宠转债”,债券代码为“128054”。

  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90%比10%。

  如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申购数量与网下机构投资者申购数量之和超过原股东行使优先配售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数量,则除去原股东优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最终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5、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1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9424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并按100元/张转换成张数。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891”,配售简称为“中宠配债”。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072891”,申购简称为“中宠发债”。网上投资者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10张(1,000元),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7、机构投资者应以其管理的产品或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每个产品或自有资金网下申购的下限为10万张(1,000万元),超过10万张(1,000万元)的必须是10万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申购的上限为170万张(17,000万元)。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2月14日(T-1日)16:00前按时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50万元。

  8、本次发行的中宠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中宠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9、本次发行并非上市,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

  10、投资者请务必注意本公告中有关中宠转债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规则、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规则、申购程序、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中宠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本公告仅对发行中宠转债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进行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中宠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中宠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于2019年2月13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同时,该募集说明书的摘要已刊登在2019年2月13日《证券日报》上。

  13、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14、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9,424万元,发行数量为1,942,400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19年2月15日至2025年2月15日。

  5、票面利率

  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6%、第五年2.0%和第六年2.5%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2月21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年8月22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5年2月15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7.97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1股的整数倍。

  其中:Q为转股数量;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该票面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信用评级

  主体信用级别评级为A+,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级别评级为A+。

  15、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16、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债采用股份质押和保证的担保方式。保证人烟台中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同时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19年2月15日(T日),网下申购日为2019年2月14日(T-1日)。

  18、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2月14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在深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机构投资者。

  (4)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及网下申购。

  19、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90%比1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最终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20、发行地点

  (1)网上发行地点: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2)网下发行地点: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处进行。

  21、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中宠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中宠转债将于上市首日开始交易。

  22、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由主承销商对认购金额不足19,424.00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23、上市安排

  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4、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优先配售对象

  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14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中宠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9424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并按100元/张转换成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3、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14日(T-1日)。

  (2)优先配售认购时间:2019年2月15日(T日)9:15—11:30,13:00—1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

  (3)优先配售缴款时间:2019年2月15日(T日)。

  4、原股东优先认购方法

  (1)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891”,配售简称为“中宠配债”。

  (2)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张(100元),超出1张必须是1张的整数倍。

  (3)请投资者仔细查询证券账户内“中宠转债”的可配余额。若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认购量获配中宠转债。

  (4)原股东持有的“中宠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5)认购程序

  ①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②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方可接受委托。

  ③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6)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7)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的部分,在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8)原股东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股份划转至质押专户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网上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可联系主承销商通过网下行使优先认购权。

  三、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1、发行对象

  在深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发行数量

  本次中宠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9,424万元,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90%:1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最终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3、申购价格

  本期可转债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申购时间

  2019年2月15日(T日)9:15—11:30,13:00—15:00。

  5、申购方式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6、申购规则

  (1)申购代码为“072891”,申购简称为“中宠发债”。

  (2)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为准。

  (4)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5)投资者在T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的证券账户,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19年2月15日(T日)(含该日)前办妥深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必须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到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即可接收申购委托。

  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8、投资者认购债券数量的确定方法

  申购结束后,深交所交易系统根据有效申购总量、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及其可认购的中宠转债张数,确定方法为:

  (1)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最终网上发行总量时,按投资者的实际申购量配售;

  (2)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最终网上发行总量时,按投资者的实际申购量配售后,余额部分按照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与发行公告确定的方式处理;

  (3)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网上发行数量时,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10张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0张中宠转债。

  9、配号与抽签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网上发行数量时,按投资者摇号中签结果确定配售数量:

  (1)申购配号确认

  2019年2月15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有效申购进行配号,每10张配一个申购号,并将配号结果送至各个证券营业网点。

  2019年2月18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9年2月18日(T+1日)在《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上发行中签率及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原股东优先配售情况、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和网上发行中签率等。

  (3)摇号与抽签

  2019年2月18日(T+1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9年2月19日(T+2日)在《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4)确认认购数量

  2019年2月19日(T+2日)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中宠转债数量,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张(1,000元)可转债。

  10、中签投资者缴款

  2019年2月19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11、放弃认购可转债的处理方式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2月21日(T+4日)刊登的《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四、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

  1、发行对象

  机构投资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配售并持有中宠转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发行数量

  本次中宠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9,424万元,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90%:1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最终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3、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申购时间

  2019年2月14日(T-1日)16:00之前,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5、配售原则

  机构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申购。根据主承销商统计的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确定获配名单及其获配中宠转债的数量,具体方法为:

  (1)当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获配中宠转债。

  (2)当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即出现了超额申购的情况)时,将按配售比例(配售比例=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精确到小数点后12位)获得比例配售。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机构投资者有效申购量计算出实际配售量的整数部分(即按1,000元10张取整),对于计算出不足10张的部分(尾数保留3位小数),将所有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实际配售的可转债加总与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总量一致。

  6、申购规则

  (1)参与本次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中宠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机构投资者应以其管理的产品或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每个产品或自有资金网下申购的下限为10万张(1,000万元),超过10万张(1,000万元)的必须是10万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申购的上限为170万张(17,000万元)。

  (3)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按本公告的具体要求,正确填写《网下申购表》(具体格式见附件),并准备相关资料。若因申请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4)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2月14日(T-1日)16:00前(指资金到账时间)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50万元。未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为无效申购。每个产品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

  (5)本次网下发行的中宠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中宠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7、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中宠转债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的证券账户卡。

  (2)提交网下申购资料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9年2月14日(T-1日)16:00前,将全套申购文件发送至主承销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具体要求如下:

  1)邮箱地址:ecm@hxzb.cn;

  2)邮件标题:中宠转债+投资者全称;

  3)全套申购文件包括(请仅以一封邮件发送,如单封邮件超过10M,可分次发送):

  ①《网下申购表》盖章扫描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网下申购表》excel电子版,需与《网下申购表》扫描件内容完全一致;

  ③深交所证券账户卡或开户证明文件扫描件;

  ④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4)《网下申购表》模板见本公告附件,电子版文件模板可在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下载,网址:www.hx818.com,下载路径为“客户服务-公司公告”;

  5)确认及查询:邮件收悉以收到邮箱自动回复为准,若在发送邮件30分钟内未收到邮箱自动回复,请务必拨打电话:010-64083779进行确认。

  已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全套申购文件且获得确认的,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投资者填写并盖章扫描的《网下申购表》一旦发送至主承销商邮箱,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表》,则主承销商有权确定其中某份为有效,其余视为无效。

  请投资者务必保证《网下申购表》的excel电子版文件与盖章扫描件的内容完全一致。如有差异,主承销商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未按要求盖章扫描《网下申购表》或未按要求发送邮件,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报价无效。

  (3)缴纳申购保证金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2月14日(T-1日)16:00前按时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见下表)。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50万元。每个产品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无效申购的保证金退还给投资者。

  网下机构投资者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中注明投资者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中宠转债”字样。例如,**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某只产品证券账户号码为0123456789,则应填写:“0123456789中宠转债”。请勿填写上述要求以外的任何信息。申购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或未足额到账的认购对象提交的网下申购为无效申购。未填写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其对应的申购无效。敬请投资者仔细核对汇款信息以及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申购保证金请划付至以下列明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

  (4)申购款的补缴或多余申购保证金的退还

  ①2019年2月18日(T+1日),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证券日报》上刊登《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公告》,该公告刊载的内容包括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每户获得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或应退还的多余申购资金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

  ②若申购保证金大于认购款,则多余部分在2019年2月21日(T+4日)通知收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无息退回;若网下机构投资者被认定为无效申购,申购保证金将在2019年2月21日(T+4日)通知收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退回。

  ③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资金,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2019年2月19日(T+2日)16: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上述申购保证金收款账户),在划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深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中宠转债”字样。例如,投资者深圳证券账户号码为:0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0123456789中宠转债,投资者补缴申购资金的银行账户与其缴纳申购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应属于同一账户。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2月19日(T+2日)16:00之前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中宠转债由主承销商包销,并由主承销商将有关情况在2019年2月21日(T+4日)刊登的《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

  网下申购资金在申购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8、网下验资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19年2月20日(T+3日)对机构投资者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9、网下见证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10、结算登记

  (1)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的申购结果,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债券登记。

  (2)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网下认购款与网上申购资金及包销金额汇总,按照承销协议扣除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11、网下投资者参加网上发行

  参加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同时参加网上申购,但同一证券账户网下、网上申购数量须不超过各自申购上限。

  五、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六、包销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9,424.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5,827.20万元。

  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七、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八、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19年2月14日(T-1日)就本次发行在全景网(http://www.p5w.net)举行网上路演。

  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九、风险揭示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充分揭示已知范围内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募集说明书》。

  十、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行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35-6726968

  传真:0535-6727161

  联系人:史宇、覃恬萍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飞龙路88号

  邮编:264003

  保荐人(主承销商):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4083779

  传真:010-64083777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7号五矿广场C座3层

  邮编:100010

  

  附件一: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

  网下申购表填表说明:

  1、请直接在本表格中录入信息,切勿更改格式。

  2、认购方信息部分可根据产品数量自行增加行。

  3、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处,即构成参与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若因申请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4、上述表格可从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hx818.com下载,下载路径为"客户服务-公司公告"。为便于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此表,盖章扫描。

  5、证券账户号码填写:应填写深市证券账户卡上的"证券账户号",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中的"深A-子账户号码"。

  6、身份证明号码填写:身份证明号码为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时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号码,即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中的"主要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如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后已办理完毕修改身份证明资料号码的,需提供修改后的身份证明资料号码。其中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注册号;公募基金产品填写"基金名称前两字"+"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例如XX证基(XXXX)XXXX);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例如全国社保基金XXXXXX);企业年金基金填写"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7、股东性质填写:00-国家;01-国有法人;02-境内非国有法人;03-境内自然人;04-境外法人;05-境外自然人;06-基金、理财产品等。00-国家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如国有资产授权投资机构)。01-国有法人是指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事业单位以及第一大股东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且国有股权比例合计超过50%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02-境内非国有法人是指境内非国有及国有控股单位(包括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

  8、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下限为10万张(1,000万元),超过10万张(1,000万元)的必须是10万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上限为170万张(17,000万元)。

  9、参与本次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中宠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2月14日(T-1日)16:00前按时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50万元。每个产品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请务必在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中注明投资者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中宠转债"字样。例如,**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某只产品证券账户号码为0123456789,则应填写:0123456789中宠转债。

  11、"单位名称"中填写的内容应该和加盖的公章一致。

  12、退款银行账号必须与实际汇款银行账号一致。如不一致,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按照实际汇款银行账号进行退款。

  13、凡有认购意向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19年2月14日(T-1日)16:00前将本表盖章扫描版、本表excel电子版、深交所证券账户卡或开户证明文件扫描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邮件收悉以收到邮箱自动回复为准,若在发送邮件30分钟内未收到邮箱自动回复,请务必拨打主承销商以下电话确认:010-64083779。

  

  

  发行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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