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19-015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配股方案并撤回配股申请文件的议案》,决议如下:
自配股方案披露以来,公司为推进本次配股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此期间资本市场整体环境不断变化,为了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配股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关于公司终止配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终止配股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配股事项。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配股事项的授权,公司终止本次配股事宜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公司配股方案并撤回配股申请文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1日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19-016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配股方案并撤回配股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配股方案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配股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二、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推举曲立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2月11日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19-017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配股方案并撤回配股
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投电力”)于2019年2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配股方案并撤回配股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配股方案(以下简称“本次配股”),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配股发行方案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会或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
2018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0521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配股申请予以受理。
2018年6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521号),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18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5),申请延期至2018年9月5日前报送反馈意见回复。
2018年8月30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关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进行了公开披露。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关于终止本次配股事宜的主要原因
自配股方案披露以来,公司为推进本次配股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此期间资本市场整体环境不断变化,为了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配股事宜,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公司终止本次配股事宜的决策程序
2019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配股方案并撤回配股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获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全部事宜。公司终止本次配股事宜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配股申请文件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
四、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配股方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