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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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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9-002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2月11日收到本公司董事刘向光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刘向光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其辞任自2019年2月11日起生效。

  刘向光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9-00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15日晚,有关媒体报道了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蜂业)瓶装蜂蜜之受托加工方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金蜂)“回收过期蜂蜜、涉嫌更改生产日期”的新闻。此事一经曝光,公司和有关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即刻展开调查工作。经过全面调查核实取证,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滨海县市场监管局)和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大兴区食药局)于2019年2月11日公布了行政处罚结果。

  一、调查结果及监管机构对同仁堂蜂业的行政处罚决定

  滨海县市场监管局经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此处以罚款人民币14,088,266.1元。

  大兴区食药局经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2018年10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场,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1,740.88元,没收蜂蜜3300瓶。同时吊销同仁堂蜂业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涉事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产品处置及财务影响

  事发后,同仁堂蜂业于2018年12月26日起将销售渠道中标示为“受托方: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瓶装蜂蜜进行了下架封存;滨海县市场监管局、大兴区食药局已将涉事库存产品予以没收;按照大兴区食药局认定的已流入市场的涉事产品,同仁堂蜂业依法召回;对于所涉产品的经销商,同仁堂蜂业将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为确保食品安全,同仁堂蜂业将对2018年10月以后标示为“受托方: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瓶装蜂蜜再次进行全面核查,对核查发现问题的产品依法处置。

  截止2018年3季度,同仁堂蜂业营业收入为1.97亿元,净利润为-87.3万元,其营业收入占本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未经审计)104.77亿元的1.88%,本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净利润(未经审计)为14.49亿元。

  根据上述处理,并充分考虑未来业务调整及相关资产处置,预计将减少同仁堂蜂业2018年度营业收入约1,456.29万元,减少利润总额约11,266.61万元;预计将减少本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约1,456.29万元,减少利润总额约11,266.61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5,778.65万元。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8年年报为准。

  三、有关处理及相关提示

  除上述瓶装蜂蜜以外,本公司此前还有食品酒系列采用委托加工模式,2018年收入2,096万元、利润115万元。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深刻反思产品委托加工模式,并已停止所有委托加工生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整顿。公司正在开展全系统的质量大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并对所有下属合资合作企业现行的管理模式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以便切实提升管理,加强管控。

  鉴于同仁堂蜂业违法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以及后续可能带给本公司的不确定性风险,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议,由其受让本公司所持同仁堂蜂业股权,以保护上市公司免受进一步损害。本次受让将以2018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同仁堂蜂业总资产18,218.12万元,净资产5,857.40万元,收入26,525.01万元,净利润-11,379.15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事宜交易双方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有关审议程序,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详见公告。本公司也责成同仁堂蜂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同仁堂蜂业董事长张建勋、总经理张阔海、副总经理王志永、韩会秀、胡艳红、盐城金蜂厂区负责人王志军被予以免职,副总经理宁尚勇被进行诫勉谈话。

  公司将对本次事件引以为戒,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高度强化责任,特别是针对质量管理环节,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全力防范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就此次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真诚致歉,并对广大媒体、投资者、消费者的监督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对于产品日常生产有充分保障准备,上述事件处理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构成影响,目前公司其他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有关工作的进展,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9-00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关人员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由于原董事刘向光于当日向董事会递交辞呈,因此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振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有关人员处理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同仁堂“蜂蜜事件”给公司造成的损害,总经理刘向光、副总经理张建勋、副总经理宋卫清严重失职,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违背了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勤勉尽责的义务。经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上述人员不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同意对刘向光、张建勋予以免职;免去宋卫清副总经理职务,工作另行安排。

  在总经理选聘之前,由公司党委书记、总审计师侯德英代为履行职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蜂蜜事件”对同仁堂品牌声誉造成伤害,对上市公司资产造成损失,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处理理由充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所做出的决定。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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