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部分雪莱特股票近日被实施违约处置,本次被处置公司股份4,07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被违约处置的预披露情况
2018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可能被违约处置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6)。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于华泰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雪莱特股票数量为69,200,000股。因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华泰证券有权对柴国生先生所质押的雪莱特股票进行违约处置。
二、本次被违约处置情况
1、被违约处置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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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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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累计被违约处置情况
2018年12月26日,柴国生先生被华泰证券违约处置公司股份3,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柴国生先生因违约被处置的公司股份合计7,77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华泰证券对柴国生先生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未产生任何收益。柴国生先生未提前获悉任何重要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本公司股票交易的行为。
2、柴国生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被违约处置的预披露,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柴国生先生本次被违约处置的公司股份尚未覆盖华泰证券质押融出的本金及相关利息和违约金,被违约处置情况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柴国生先生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8,186,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2%。柴国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35,130,200股,占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8.72%,占公司总股本的30.23%。
5、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