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新增借款(含发行债券)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概括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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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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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2018年1-12月,公司新增借款主要是公司债券、银行贷款等;同时,本期公司收购了北京首开中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前其当年新增借款亦纳入公司当年借款金额。新增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及优化债务结构,对公司偿债能力没有不利影响。
四、 其他发行人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财务数据除2017年末净资产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述新增借款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