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中心”)于2019年1月31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江汉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六条,经江汉区税务局2018年12月28日集体审议研究确定,会展中心提出的企业纳税困难减免房产税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准予减免税;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七条,经江汉区税务局2018年12月28日集体审议研究确定,会展中心提出的困难性减免土地税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准予减免税。具体减免所属时期及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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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税收减免预计将影响会展中心2018年度净利润增加1,889.20万元,预计影响上市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增加1,003.17万元,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8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