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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2月25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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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1月1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9.02%股份的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在2019年1月3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提案1: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第二次修订)》、《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回购部分A股及H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并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进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拟结合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及H股股份。
两种股份具体回购的比例分配,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A股股份和H股股份的二级市场价格等情况进行确定。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方式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公司本次回购H股股份的方式为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场内进行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以下日期或条件触及时止(以孰早为准):
(1) 自公司股东大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即自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8月25日(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回购H股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以下日期或条件触及时止(以孰早为准):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3)股东大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H股回购一般性授权当日。
3、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上述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及/或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及资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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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不含回购交易中的相关税费、手续费。
用于回购A股及H股的具体资金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A股股份和H股股份的二级市场价格,在不超出前述范围的前提下进行确定。
六、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及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区间为:1.90元/股-3.54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A股的回购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H股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H股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于回购交易实施前5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的105%(含)。
七、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八、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并与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匹配一致。
临时提案2: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确定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回购资金金额分配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依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对回购的价格区间及用于回购各类别股份的资金金额区间进行调整;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待履行相关程序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决定回股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股权激励,并制定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具体方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整或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
6、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7、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宜;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9、授权董事会在获得本议案所载各项授权的前提下,除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将本议案所载各项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临时提案3: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如下:
1. 在下文第2段的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依据所有适用法律、规则及规例,于有关期间 (定义见下文第3段)内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购买其H股股份。
2.公司根据上文第1段授权所购买H股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期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 2%,而上述授权亦受此限制。
3. 就本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自公司股东大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决议案起,至以下最早日期止的期间:
(1) 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及
(2) 股东大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决议案所述授权当日。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1月1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2月2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171 号远洋宾馆三楼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2月25日
至2019年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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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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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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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2019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已经公司2019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及2019年1月25日分别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development.coscoshipping.com)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19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全部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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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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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