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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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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 公告编号:2019-003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2月1日,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捷资源”)接到公司股东宁波沅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沅熙”宁波沅熙直接持有中捷资源112,953,997股股份,占中捷资源总股本的16.42%,均为无限售流通A股)通知:

  宁波沅熙于2019年1月31日与景宁聚鑫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宁聚鑫”)签署了《宁波沅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景宁聚鑫商贸有限公司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12,953,997股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宁波沅熙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景宁聚鑫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宁聚鑫”)转让其持有的中捷资源112,953,997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564,769,985.00元,《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1)转让方:宁波沅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受让方:景宁聚鑫商贸有限公司

  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宁波沅熙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景宁聚鑫转让其持有的中捷资源无限售流通股A股112,953,997股股份,占中捷资源总股本的16.42%。

  3、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付款安排

  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中捷资源112,953,997股股份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564,769,985.00元。

  受让方在2019年3月15日前,应将人民币2.25亿元(大写:贰亿贰仟伍佰万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同意将所持4,500万股股份在五个交易日内质押给受让方或受让方指定的第三方。

  受让方在2019年4月15日前支付人民币339,769,985元(大写:叁亿叁仟玖佰柒拾陆万玖仟玖佰捌拾伍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应于收到上述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全部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4、违约条款

  若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其超过本协议每期应付款项截止期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支付相应款项,则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和/或要求受让方按每日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计算违约罚金。

  若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其在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完毕全部股权价款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未配合受让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则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和/或要求转让方每日按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计算违约罚金。

  5、协议签订时间、成立和终止条件

  (1)签订时间:2019年1月31日

  (2)协议的成立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各自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3)协议的终止条件

  ①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协议。

  ②任何一方构成实质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以及因市场环境变动可能造成的机会成本损害等间接经济损失。

  ③受不可抗力影响,任何一方可依据协议规定终止。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宁波沅熙将不再持有中捷资源股份;景宁聚鑫将持有中捷资源112,953,997股股份,占中捷资源总股本的16.4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除以上信息以外,由景宁聚鑫、宁波沅熙分别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此外,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景宁聚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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