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2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9-008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克拉玛依昆仑朝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120号),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克拉玛依昆仑朝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仑朝阳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42,8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22,980,000股的5.81%。

  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收到昆仑朝阳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现将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根据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2月1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期间内昆仑朝阳投资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昆仑朝阳投资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3、昆仑朝阳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昆仑朝阳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