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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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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9-009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公司进展情况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中国神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以各自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标的资产”)共同组建合资公司(“本次交易”),中国神华持有合资公司42.53%股权,国电电力持有合资公司57.47%股权。合资公司已于2019年1月3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具体情况参见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日、2018年11月30日、2019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关于合资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

  根据《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资产重组组建合资公司之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的交割日为合资公司工商登记完成之日当月的最后一天,即2019年1月31日。自交割日起,标的资产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合资公司享有和承担。标的资产范围请见本公司2018年3月2日《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将依法合规办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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