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9-008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5项议案,其中,第2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
二、 会议通知及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9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三、 会议的召开情况
1. 会议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15:00至2019年1月31日15:00的任意时间。
3. 现场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4.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傅勇国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90,975,631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682%。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9,280,3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162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1,695,2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2056%。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7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460,1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856%。其中:
1.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0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4%。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12,439,0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822%。
(三)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五、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290,975,631股。同意279,292,6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849%;反对11,680,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14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7,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372%;反对11,680,9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46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
表决结果:通过。
2.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与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中关联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傅勇国、符荣武、陈建斌回避表决,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88,960,558股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02,015,073股。同意89,746,3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9736%;反对12,158,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179%;弃权110,6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6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58%;反对12,158,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61%;弃权110,6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81%。
表决结果:通过。
2.02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市岜蜚特贸易有限公司接受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物流仓储运输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中关联股东程志滨回避表决,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400股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290,973,231股。同意278,736,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945%;反对12,152,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764%;弃权84,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3,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26%;反对12,152,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293%;弃权84,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81%。
表决结果:通过。
2.03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中关联股东王志刚、陈文回避表决,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1,120股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290,934,511股。同意278,791,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8263%;反对12,058,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447%;弃权84,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7,2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462%;反对12,058,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757%;弃权84,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81%。
表决结果:通过。
2.04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购销原料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中关联股东王志刚回避表决,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600股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290,959,031股。同意278,816,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8266%;反对12,058,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444%;弃权84,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7,2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462%;反对12,058,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757%;弃权84,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81%。
表决结果:通过。
2.05审议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塑料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购销原料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中关联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傅勇国、符荣武回避表决,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88,794,838股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02,180,793股。同意89,979,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0595%;反对12,116,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578%;弃权84,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9,2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07%;反对12,116,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412%;弃权84,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81%。
表决结果:通过。
2.06审议公司与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中关联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傅勇国、符荣武回避表决,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88,794,838股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02,180,793股。同意89,954,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0348%;反对12,141,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25%;弃权84,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3,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77%;反对12,141,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442%;弃权84,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81%。
表决结果:通过。
2.07审议公司与佛山市三水飞马包装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中关联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傅勇国、符荣武回避表决,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88,794,838股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02,180,793股。同意89,954,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0348%;反对12,141,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825%;弃权84,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3,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77%;反对12,141,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442%;弃权84,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81%。
表决结果:通过。
2.08审议公司与广州人印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中关联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傅勇国、符荣武回避表决,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88,794,838股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02,180,793股。同意89,944,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0244%;反对12,152,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929%;弃权84,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3,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26%;反对12,152,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293%;弃权84,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81%。
表决结果:通过。
2.09审议公司与广州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中关联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傅勇国、符荣武回避表决,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88,794,838股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02,180,793股。同意89,944,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0244%;反对12,152,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929%;弃权84,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3,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26%;反对12,152,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293%;弃权84,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81%。
表决结果:通过。
3. 《关于确定2019年银行等机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290,975,631股。同意279,292,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847%;反对11,597,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856%;弃权86,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6,5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320%;反对11,597,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738%;弃权86,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42%。
表决结果:通过。
4. 《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290,975,631股。同意279,269,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769%;反对11,621,8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941%;弃权84,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3,8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499%;反对11,621,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720%;弃权84,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81%。
表决结果:通过。
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290,975,631股。同意279,279,9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805%;反对11,611,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904%;弃权84,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4,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349%;反对11,611,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869%;弃权84,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81%。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第1至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六、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葛磊、张雯尤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七、 备查文件: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9-009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补选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吉文立先生早前因病不幸去世。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之事项。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史洪方女士(后附候选人简历)。
史洪方女士将作为职工监事候选人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史洪方:女,1968年生,本科毕业。曾任广州市金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市塑料制品二厂)劳资员、办公室主任、党群部部长、工会主席,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人员、主管经理、办公室主任、行政总监,现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史洪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