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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高管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公司副总经理庄喆女士持本公司股份9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46%),计划在2018年11月28日至2019年5月2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7%)。
2019年1月31日,公司收到庄喆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其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24,000股,完成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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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喆女士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60.42元至60.67元。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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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本比例尾数差异由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庄喆女士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不涉及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本次股份减持符合“董监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规定,也不违反其获聘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时就稳定公司股价措施事宜作出的承诺。
4、庄喆女士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下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