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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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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30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长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部分机器设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部分机器设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3、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长杰先生回避表决。《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30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卢其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部分机器设备的议案》;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和存货进行了清查、实地盘点,执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公司拟计提2018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980.28万元,明细如下表:

  ■

  以上资产减值计提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980.28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985.21万元,相应减少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约8,985.21万元。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应收款项会计政策,对于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对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在100万以上(含100万元)的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对中国某供水公司等多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共计30,650.62万元,根据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对各类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1)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2)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时,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了实地盘点和清查,根据未来产业布局及规划对闲置设备及状况陈旧设备进行了清理,进行了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

  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部分机器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能否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目前未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将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相关调整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

  3、交易对价款项回收的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本次交易全部以现金为对价,拟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尽管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但可能存在交易对方未能及时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对价的风险。

  4、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河北弘晟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晟通”)签署相关资产转让协议,将公司名下位于河北省邢台县晏家屯镇陈家屯村西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房屋建(构)筑物、部分机器设备转让给弘晟通,交易价格人民币4,600万元,该交易价格为公司净收对价,本次转让所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弘晟通承担。

  2、2019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部分机器设备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河北弘晟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21MA0CXDUN2L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8日

  住所: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晏家屯镇陈家屯村

  法定代表人:王少乐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销售;电力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住宅装饰和装修;管道和设备安装、电气安装;五金产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自然人王少乐持股90%;自然人李振龙持股10%。

  2、弘晟通与公司、公司前十名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述

  本次交易涉及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1项、房屋建筑物7项及部分机器设备,上述资产账面净值为4,918.81万元。该部分资产不存在担保、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月25日出具的《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所涉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青天评报字[2019]第QDV017号),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价值为4,861.86万元。

  四、拟签署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出让方):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河北弘晟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二)标的资产

  (1)房屋建筑物共计7项,位于河北省邢台县晏家屯镇;

  (2)土地使用权1项,宗地位于河北省邢台县晏家屯镇;

  (3)部分机器设备。

  (三)转让价款与支付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标的物转让价格为4,6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陆佰万元整)。

  前述转让价格4,600万元为甲方转让净收对价。双方一致认可,本次转让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房地产税及其他规费)由乙方承担。

  定金: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付款的,甲方有权执行定金罚则。定金在最后一笔支付时自动转为合同价款。

  第一笔支付: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满3个月后的10日内(含法定节假日),乙方支付2,3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万元整)。

  第二笔支付: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10日内(含法定节假日),一次性支付协议约定的剩余款项。如该项标的资产各类登记手续未办理完毕,乙方不得以此为抗辩理由拒绝支付协议约定的剩余款项。

  (四)标的物的交付

  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完成标的物的物权凭证的变更登记,并向乙方交付与标的物相关的一切权利凭证和资料文件。

  (五)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未按本协议之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每日按未支付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执行定金罚则,如该定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成立,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出售资产的目的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基准,经双方协商确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该项交易预计影响利润总额约-318.81万元,实际影响公司损益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所涉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能否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目前未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将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相关调整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

  3、交易对价款项回收的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本次交易全部以现金为对价,拟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尽管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但可能存在交易对方未能及时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对价的风险。

  4、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缩短应收账款回收期,减少公司应收账款回收的管理成本及催收成本,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股份”或“公司”)拟与刘长杰先生签署相关资产转让协议,向其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上述应收账款债权账面余额为257,948,258.08元,账面价值为185,875,447.86元,评估价值为184,906,223.00元。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的价格确定为185,875,447.86元。

  2、本次交易对方刘长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9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刘长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项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姓名:刘长杰

  身份证号码:370*************10

  住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街

  刘长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目前持有龙泉股份97,517,1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64%。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债权,共23笔,账面余额为257,948,258.08元。

  上述应收账款债权不存在担保、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月25日出具的《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债权所涉及应收账款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青天评报字[2019]第QDV016号),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涉及应收账款债权评估价值为184,906,223.00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公司快速回笼资金的需要,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的价格确定为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即185,875,447.86元。

  五、拟签署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刘长杰

  1、标的债权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拟转让的应收账款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的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57,948,258.08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85,875,447.86元。

  2、转让价款及支付

  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参考评估情况并经综合考量和甲乙双方的协商,本次应收账款债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5,875,447.86元。

  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分二期支付。

  第一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次交易的首期转让价款人民币92,000,000.00元。

  第二期: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次交易的第二期转让价款人民币93,875,447.86元。如6个月内未能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乙方应以未付转让价款为本金按照一年期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后第182天起算,至全部价款付清之日止。

  3、债权转让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成为标的债权的债权人。标的债权的全部权利权益,均归乙方所有。乙方成为标的债权的债权人后,乙方应当自行向债务人主张标的债权,标的债权的相关权益和风险均归属于乙方,甲方对标的债权的实现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将及时向标的债权的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的通知,并向乙方移交标的债权所对应的合同、凭证等必要资料。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将为乙方主张标的债权提供必要的协助。

  如标的债权的债务人在本次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后,将其应付款项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等款项视同为本协议项下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价款。

  4、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1年内,如乙方未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或者在本协议签署后1年内甲方有合理理由认为乙方无法支付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

  如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年内,乙方未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且本次交易未终止的,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年后第一日起算,除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利息外,乙方应当以未支付的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二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全部转价款付清时止。

  5、其他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成立,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交易所得款项用途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此次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有利于公司盘活现有资产,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缩短应收账款回收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可以减少公司应收账款回收的管理成本及催收成本,有助于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2、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公司快速回笼资金的实际需要,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的价格为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19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刘长杰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为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拟与刘长杰先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充分考虑公司快速回笼资金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控制经营风险。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债权所涉及应收账款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7日15:00至2019年2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2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333号龙泉科技大厦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部分机器设备的议案》

  2、审议《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1月3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等相关公告。上述全部议案需以普通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上述第2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333号龙泉科技大厦2122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2月15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阎磊、翟慎琛

  联系电话:0533—4292288

  传    真:0533—4291123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333号

  邮    编:255200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1。

  2.投票简称:“龙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中,预计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为-8,000万元至-3,00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和存货进行了清查、实地盘点,执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980.28万元,导致公司预计净利润区间发生变动。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修正后的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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