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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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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19-003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除特别说明外,人民币万元

  ■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上表数据按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制。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212.27万元,同比增长3.84%;营业利润 40,167.39万元,同比增长10.73%;利润总额40,654.69万元,同比增长11.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92.63万元,同比增长4.86%。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839,778.44万元,较年初增长21.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47,426.58万元,较年初增长36.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7.24元,较年初增长10.37%。

  (二)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项目的主要变动原因

  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报告期初增加119,559.93万元,增幅36.4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99,143.70万元。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可能与最终公告的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19-004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为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联合保荐机构。

  2019年1月29日,公司收到南京证券《关于变更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张正冈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南京证券授权张红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张正冈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之后,南京证券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肖爱东先生和张红女士,华泰联合证券的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化,为时锐先生和张雷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1日

  附件:

  张红女士简历

  张红女士,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先后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及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任职,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业务经历。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先后参与了芒冠股份(430681)、天乐橡塑(831555)等新三板挂牌项目,南京银行(601009)2016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南京医药(600713)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并作为项目协办参与了江苏新能(603693)IPO项目。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19-005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9)。

  一、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一)公司前期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的“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NYRSD20180482”产品已到期赎回,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公司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收益131,506.85元,收益符合预期。上述本金及收益已经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前期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的“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NYRSD20180481”产品已到期赎回,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公司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收益166,575.34元,收益符合预期。上述本金及收益已经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2019年1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NYRSD20190181”产品,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

  (二)2019年1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NYRSD20190182”产品,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

  四、 风险分析及控制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品种,总体风险可控。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机构进行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整体情况

  公司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编号为临2018-039、2019-001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金额共计为5.8亿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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