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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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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中证港股通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注:持有份额总数部分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了本基金份额开放申购的日期或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销售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4)风险提示: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参与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三年。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30日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暂停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业务的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1月30日起暂停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泰金石”)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业务。已通过大泰金石购买本公司基金的投资者,当前持有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对处于封闭运作期的基金,投资者可在相关基金赎回业务开放期内通过大泰金石办理赎回业务。

  上述暂停办理的相关销售业务的恢复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1895522

  网址:www.tk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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