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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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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19-004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背景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经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5,000.00万元人民币认购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晟源”)份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认购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8)。

  二、进展情况

  2019年1月28日,公司与普通合伙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参与认购方正式签署《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确认本次投资事宜,并进一步确认如下事项:

  (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6月20日

  (二)有限合伙合同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

  本有限合伙的目的是,主要通过投资有高成长潜力的扩张期企业及创新型企业,获得资本增值,以良好的业绩为合伙人创造价值。

  2、经营范围

  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3、存续期限

  有限合伙的期限至自首次交割日起满八年之日止。

  4、基金募集规模

  (1)认缴出资

  有限合伙的总认缴出资额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与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之总和。

  (2)缴付出资

  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应按照普通合伙人缴资通知的要求分期缴付,每一期出资均应由所有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比例分别缴付。

  5、普通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及义务

  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排他性的拥有有限合伙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全部权力,该等权力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在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普通合伙人有权以有限合伙之名义,在其自主判断为必须、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况下,为有限合伙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有限合伙之财产,以实现有限合伙之经营宗旨和目的;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与管理公司订立管理协议时,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2)合伙企业的管理

  有限合伙将聘任普通合伙人指定的管理公司向有限合伙提供投资管理和行政事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的调查、分析、协助普通合伙人进行投资谈判、向普通合伙人提供投资架构安排的建议、项目投资和项目公司的管理、向普通合伙人提供投资项目退出方案的建议,以及协助处理有限合伙的政府审批、登记、备案等事务,协助准备实施、管理及退出项目投资相关的文件等。

  本协议签署时普通合伙人指定的管理公司为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执行事务合伙人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债务和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6、有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及义务

  有限合伙人可按照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在本合伙企业取得可分配收入的前提下,有限合伙人可按照协议约定取得相应的分配等。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有限合伙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有限合伙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有限合伙形成约束的行为。

  7、管理费

  投资期内,每个有限合伙人应以其认缴出资额为基数、按照2%/年的费率承担管理费,由有限合伙支付给管理公司。

  投资期结束后或投资期中止期间,每个有限合伙人应以其实缴出资中已用于项目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本金为基数、按照2%/年的费率承担管理费,由有限合伙支付给管理公司。

  8、投资业务

  (1)有限合伙重点投资运作主体在中国或与中国本土应用密切相关的项目,并且具备快速成长潜力的扩张期和成熟期项目,同时兼顾部分具备创新特质的初创期项目;

  (2)有限合伙的投资方式包括股权投资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投资;

  (3)普通合伙人将尽合理努力寻求使有限合伙的项目投资以适当方式退出。

  9、收益分配

  有限合伙因项目投资收入产生的可分配现金,在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对相关项目投资的权益比例分配,直至该合伙人累计分配金额等于其实缴出资额;

  如有余额,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作为其绩效收益,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三)投资基金具体认购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工商显示本次投资基金募集总额为人民币24.59亿元,公司认购人民币5,000.00万元。公司完成认购后投资基金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

  三、其他认购主体基本情况

  1、西藏达孜联科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日月湖水景花园八区2栋4单元2楼1-5号

  法定代表人:宁旻

  注册资本:1700.00万元

  营业期限:2000年3月9日至 2020年3月8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及经纪业务);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2、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开元二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工业园区开元国创承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

  合伙期限:2015年11月27日至 2027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从事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及投资管理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文怀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41楼C单元

  营业期限:2014年12月12日至 2064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4、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资本:274062.114033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6层

  营业期限:1987年9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文瑾

  注册资本:375000.00万元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39-42层

  营业期限:2002年5月10日至9999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6、宁波保税区明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雷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期限:2018年5月24日至9999年9月9日

  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进港路406号2号楼3358-3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合伙期限:2017年11月10日至 2032年11月9日

  经营场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410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认购基金份额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获取合理的投资收益。本次投资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存在的风险

  投资基金未来可能存在未能寻找到合适标的项目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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