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28日(星期一)至2019年1月29日(星期二),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下午15:00至2019年1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公司总部大楼2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刘会胜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365,339,0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44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365,272,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38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及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65,339,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23,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顾峰、项瑾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