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项目公司南太湖环保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太湖环保”)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2,400万元,增资之后南太湖环保的注册资本变为12,400万元,旺能环保对其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
《关于向全资项目公司南太湖环保增资的公告》(2018-106)具体刊登于2018年11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9年1月29日,南太湖环保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主要信息如下:
1、名称: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722760394G
4、住所: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长超村长超东矿区
5、法定代表人:何明明
6、注册资本:壹亿贰仟肆佰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00年06月20日
8、营业期限:2000年06月20日至2050年06月19日
9、经营范围:垃圾(除危险废物)焚烧发电;环保能源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