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7日,叶仙玉、星星集团、德懋投资、王先玉、毛肖林、NEW POPULAR TECHNOLOGY CO.,LTD.、TYCOON POWER INTERNATIONAL LIMITED与萍乡范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范钛客”)签署了《股份收购协议》,萍乡范钛客受让上述股东所持星星科技合计144,056,02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0%,转让完成后萍乡范钛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时,叶仙玉及星星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委托股份对应的除分红、转让、赠与和质押权利之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无偿地委托收购方行使,委托期限为自《股份收购协议》约定之股份转让事项完成之日起五年。萍乡范钛客未来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占比为27.68%,该《股份收购协议》尚需经有权行政审批机关或者国资监管机关审批同意后生效,协议生效后,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