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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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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19-15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整体经营情况平稳。

  2、上年同期公司终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摊销了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了上年同期业绩。

  3、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63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鉴于公司与安徽贵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重组事项于2018年12月底完成资产过户,按规定其2018年度业绩无法纳入上市公司利润表,故上述预测的公司2018年度业绩不含安徽贵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

  3、2018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18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19-14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28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27日(周日)至2019年1月28日(周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周一)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7日(周日)下午15:00至2019年1月28日(周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2日(周二)。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永东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12,464,5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010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112,449,3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004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12,449,342股、反对15,20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12,449,342股、反对15,20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费林森、杨帆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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