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将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持股前十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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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持股前十名无限售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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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