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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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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19-05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18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节能华禹(镇江)绿色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52号),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18-125)。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公司按照核准批文的有关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截止本公告日,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

  2019年1月11日,海安市行政审批局重新核发了江苏德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展”)《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MA1MD3R26Q),江苏德展100%股权已完成过户手续,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江苏德展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验资情况

  2019年1月1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14号),截至2019年1月11日,上市公司已收到本次资产认购股份的股权出资并已经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重组方案、相关协议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继续积极组织推进实施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截止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19-06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辉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约定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服务期限3年,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2、为了便于项目实施和管理,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成立下属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本合同乙方的权利义务将由项目公司继承。

  3、本合同履约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影响合同未来履行的风险,以及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1、2018年12月5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乙方”)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TY2018-137),公司被确定为辉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辉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CKSTC-18ZFFWO146)的中标单位。

  2、近日,吉林省辉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辉南县环卫处”或“甲方”)与公司签订了《辉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

  3、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吉林省辉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胡茂松

  职务:处长

  住所地: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朝阳大街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1924405605

  注册资本:135152.1423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注册地址:江苏省海安县城黄海大道(西)268号2幢

  主营业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自产产品销售,危险废弃物处理(前述所有范围权限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可再生能源项目及环保设施的投资、开发;污泥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大气环境治理、噪声治理、土壤修复;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填埋气开发与利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投资与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道路清扫保洁;河道保洁、绿化管护;物业管理。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合同签署甲方辉南县环卫处未发生交易事项,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辉南县环卫处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吉林省辉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加快辉南县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城乡环境卫生事业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经招标确定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为乙方,甲方将辉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工作委托给乙方管理和运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权益,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

  引入专业公司,对全县11个乡镇(不包括朝阳镇镇区)、朝阳镇下辖周边24个行政村及辉南县经济开发区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进行市场化维护管理,建立乡镇收集,专业公司统一运转的模式,保证全县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规律化、常态化。

  (二)项目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三年,与本合同有效期一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  年12月31日止。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年度基本服务费按照中标总价计算,为人民币(大写) 叁仟柒佰玖拾叁万贰仟玖佰元/年(37932900元/年)。

  (四)违约责任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时发生的所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将有关争议、分歧或索赔提交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其他事项

  为了便于项目实施及管理,乙方在当地成立了下属子公司即辉南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本项目乙方的权利义务由辉南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承继。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顺利签署提升了公司在环卫一体化业务上的市场竞争力与影响力,后期项目的正式运营将为其他环卫项目的拓展提供丰富的经验支持。预计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9年度及今后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提升。

  2、本合同的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约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影响合同未来履行的风险,以及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由甲、乙双方签订的《辉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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