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3月5日证监许可[2012]284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14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管理人2013年12月27日刊登的《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3年12月31日起转为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条款。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本招募说明书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ETF”或“博时标普500ETF”)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目标ETF份额净值等因素产生波动。博时标普500ETF主要跟踪美国市场的标普500指数,其投资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当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主要包括:美国市场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汇率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博时标普500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博时标普500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与博时标普500ETF在投资方法、投资比例、交易方式等方面存在着联系和区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与目标ETF类似,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特征的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期权、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2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基金的名称
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 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3. 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4.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及标的指数成份股。基金在境内可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此外,基金还可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在境外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公募基金、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结构性投资产品、银行存款、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短期政府债券除外)、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5.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达到这一投资比例。此后,如因基金规模变化等因素导致基金不符合这一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
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力争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二、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一)决策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
(二)决策程序
研究、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投资绩效评估、组合监控与调整各环节的相互协调与配合,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
1、研究。基金管理人的研究部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包括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开展标的指数跟踪、目标ETF业绩分析、联接基金套利分析、流动性分析、申购赎回资金流分析等工作,撰写研究报告,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研究部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或遇重大事件时临时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议,对相关事项做出决策。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做出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组合构建。结合研究报告,基金经理做出日常的组合构建、组合调整等决策,构建以目标ETF为主的投资组合。在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可采取适当的方法,提高投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执行。交易部负责本基金的具体交易执行,交易部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投资绩效评估。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和不定期对本基金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并撰写相关的绩效评估报告,确认基金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投资策略是否成功,并对基金组合误差的来源进行归因分析等。基金经理依据绩效评估报告总结或检讨以往的投资策略,如果需要,亦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的调整。
6、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根据目标ETF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基金投资绩效评估结果等,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监控和调整。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基金实际投资的需要,有权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将调整内容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予以公告。
6.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标的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本基金标的指数变更的,业绩比较基准将随之变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情况和市场惯例调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组成和权重,不需另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品种。
8.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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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金融衍生品投资项下的期货投资,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下,结算备付金已包括所持期货合约产生的持仓损益,则金融衍生品投资项下的期货投资与相关的期货结算暂收款(结算所得的持仓损益)相抵消后的净额为0,具体投资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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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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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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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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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博时标普500ETF联接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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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博时标普500ETF联接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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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韩强
联系电话:(0755)8316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九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绝对收益投资部、产品规划部、销售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央企业务部、互联网金融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市场竞争分析、市场政策拟订;组织落实公司总体市场战略,协同产品和投资体系以及市场团队的协同;拟订年度市场计划和费用预算,具体负责机构业务的绩效考核和费用管理;公司品牌及产品传播;机构产品营销组织、市场分析等工作。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上海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销售与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作协调、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央企业务部负责招商局集团签约机构客户、重要中央企业及其财务公司等客户的拓展、合作业务落地与服务等工作。销售管理部负责总行渠道维护,零售产品营销组织、销售督导;营销策划及公募销售支持;营销培训管理;渠道代销支持与服务;零售体系的绩效考核与费用管理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绝对收益投资部负责公司绝对收益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电话与网络咨询与服务;呼出业务与电话营销理财;营销系统数据维护与挖掘;直销柜台业务;专户合同及备案管理、机构售前支持;专户中台服务与运营支持等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公司文化建设;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沪、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人数为569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89.5%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在招商银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江向阳先生,董事。2015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南开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EMBA。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2015年1月至7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党办副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情报室干部。
苏敏女士,分别于1990年7月及2002年12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位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苏女士分别于1998年6月、1999年6月及2008年6月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授予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高级会计师职称。苏女士拥有管理金融类公司及上市公司的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5年9月及2015年12月起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自2016年6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999;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99)董事;自2014年9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968)董事。自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任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自2015年11月至2018年8月任招商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15年11月至2017年4月任深圳招商启航互联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3年5月至2015年8月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2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138)董事;自2013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866)董事;自2009年12月至2011年5月担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698)董事;自2008年3月至2011年9月担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43)董事。苏女士亦拥有会计等相关管理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1年3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自2007年5月至2011年4月担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并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9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7月至1995年4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教师。1995年4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08年7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起历任世纪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总经理,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4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方瓯华先生:硕士,中级经济师。2009年起,加入交通银行,历任交行上海分行市南支行、大客户二部、授信部、宝山支行行长助理等职位,主要负责营运及个人金融业务。2011年起,调入交通银行投资部,担任高级经理,负责交行对外战略投资及对下属子公司股权管理工作。2015年,加入上海信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高级投资经理、总经理、董事等职,同时兼任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运营。2018年9月起,担任上海盛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2018年10月25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年至1978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青团总支书记;1983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退休。2008年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年11月至2010年10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6月至今,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年3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ECNL)董事;2013年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姜立军先生,1955年生,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1974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财务处科员、中国-坦桑尼亚联合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日本中铃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远(英国)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益丰船务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佛罗伦租箱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日本公司财务部长和营业副本部长、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职。2002.8-2008.7,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2008.8-2011.12,任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总裁、董事会副主席、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总裁;并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会长。2011.11-2015.12,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A+H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2-2015.12,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14.9-2015.12,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如冰先生,1956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历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工作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葛洲坝二江电厂电气分厂主任、书记;1989.09—1991.10任葛洲坝至上海正负50万伏超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书记兼站长,主持参加了我国第一条亚洲最大的直流输电工程的安装调试和运行;1991.10—1995.12任厂办公室主任兼外事办公室主任;1995.12—1999.12,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兼任中国华能集团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码0037)副董事长、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华能电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01-2004.07,华能南方公司被国家电力公司重组后,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2004.07-2009.03,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2009.12-2016.8,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公司董事长;2016.8-至今,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西南证券、百隆东方、威华股份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陈良生先生,中央党校经济学硕士。1980年至2000年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巢湖市支行及安徽省分行。2000年起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历任合肥办事处综合管理部部长、福州办事处党委委员、总经理、福建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机构协同部专职董监事。2017年6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年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筹备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年11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2013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18日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年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5年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公司代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IT、运作、指数与量化投资等工作,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及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年2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万琼女士,硕士。2004年起先后在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历任投资助理,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博时上证超大盘ETF基金(2015.6.8-至今)、博时上证超大盘ETF联接基金(2015.6.8-至今)、博时上证自然资源ETF基金(2015.6.8-至今)、博时上证自然资源ETF联接基金(2015.6.8-至今)、博时标普500ETF基金(2015.10.8-至今)、博时标普500ETF联接(QDII)基金(2015.10.8-至今)、博时富时中国A股指数基金(2017.9.29-至今)的基金经理
汪洋先生,硕士。2009年起先后在华泰联合证券、华泰柏瑞基金、汇添富基金工作。201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指数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兼博时标普500ETF基金(2016.5.16-至今)、博时标普500ETF联接(QDII)基金(2016.5.16-至今)、博时上证50ETF基金(2016.5.16-至今)、博时上证50ETF联接基金(2016.5.16-至今)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王政(2012.6.14-2012.11.13)
胡俊敏(2012.11.13-2013.9.13)
王红欣(2013.1.9-2015.7.7)
方维玲(2015.5.5-2015.12.23)。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过钧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李权胜先生,硕士。1994年至1998年在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1年继续就读于北京大学,获理学硕士学位。2013年至2015年就读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金融MBA项目,获得香港中文大学MBA学位。2001年7月至2003年12月在招商证券研发中心工作,任研究员;2003年12月至2006年2月在银华基金工作,任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3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7年3月起任研究部研究员兼任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2月调任特定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2012年8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8.28-2014.12.26)基金经理。2016年7月至2018年1月担任博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7.25-2018.1.5)基金经理。2013年12月开始担任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12.19-至今)基金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价值组负责人,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权益投资GARP组负责人、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信托、清华大学、江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8月24日-2016年12月19日)、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19日)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兼宏观策略部总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2008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金(2015.5.20-2016.6.8)、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2015.5.22-2016.6.8)、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混合基金(2017.1.25-2018.3.14)的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混合(LOF)基金(2015.1.22-至今)、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混合基金(2016.11.9-至今)、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混合基金(2016.11.9-至今)、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基金(2017.6.5-至今)的基金经理。
过钧先生,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海分行、美国Lowes食品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2005.8.24-2010.8.4)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11.24-2013.9.25)、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2.1-2014.4.2)、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1.8-2014.6.10)、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9.13-2015.7.16)、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6.24-2016.7.4)、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3.29-2018.2.6)、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8.1-2018.2.6)、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6.10-2018.4.23)、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10.24-2018.5.5)、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2.10-2018.5.21)、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12.13-2018.6.16)、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1.10-2018.7.30)的基金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金组投资总监、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2009.6.10-至今)、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2.29-至今)、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3.29-至今)、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9.6-至今)、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9.29-至今)、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10.17-至今)、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2.10-至今)的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1.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的管理费;
2、基金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登记等实际发生的费用(out-of-pocket fees);
6、基金投资目标ETF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目标ETF的交易费用、申购赎回费用等);
7、基金进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8、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9、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10、《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相应协议的规定,由基金管理人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11、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购买或处置证券时应当缴纳或预提的任何税收、税务代理费、征费及相关的利息、费用和罚金;
12、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3、并非由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过错造成的与基金有关的诉讼、追索费用;
1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已扣除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部分基金资产净值后的净额,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投资于目标ETF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不计提基金管理费。基金的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的托管费
本基金托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按如下方法进行计提。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已扣除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部分基金资产净值后的净额,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投资于目标ETF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不计提基金托管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用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至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计提指数许可使用费。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除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率、指数许可使用费之外的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和赎回费率
表1: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表:申购费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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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赎回费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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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指365天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7日以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7日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2、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基金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等媒介上公告,并在公告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各个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12.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32,123.46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 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2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8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899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2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共十一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13. 境外托管人
名称: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注册地址:225 Liberty St, New York, New York 10286 USA
办公地址:225 Liberty St, New York, New York 10286 USA
法定代表人:Charles Scharf (Chairman & CEO -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股东权益: 415亿美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
托管资产规模: 33.3万亿美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信用等级: Aa2评级(穆迪),AA-(标普)(截止2017年12月31日)
1、境外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注册地址:225 Liberty St, New York, New York 10286 USA
办公地址:225 Liberty St, New York, New York 10286 USA
法定代表人:Charles Scharf (Chairman & CEO -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成立时间:1784年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托管资产规模、信用等级等
纽约梅隆银行公司总部设在美国纽约225 Liberty Street,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商业银行,也是全球最大的金融服务公司之一。公司集多元化及其配套业务于一体,服务内容包括资产管理、资产服务、发行人服务、清算服务、资金服务和财富管理。公司通过在全球3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为超过100个金融市场的投资提供证券托管服务,为全球最大的托管行,并且是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服务提供商之一。公司在存托凭证、公司信托、股东服务、清算贸易、融资服务、佣金管理等业务方面都位居全球前列,并且是领先的美元现金管理、结算服务和全球支付服务供应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纽约梅隆银行托管资产规模达33.3万亿美元,管理资产规模为1.9万亿美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纽约梅隆银行股东权益为415亿美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7%。全球员工总人数为52,500。
信用等级: Aa2评级(穆迪),AA-(标普)(截至2017年12月31日)
(三)、境外托管人的职责
1、安全保管受托财产;
2、计算境外受托资产的资产净值;
3、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受托资产的清算、交割事宜;
4、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和所适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开设受托资产的资金账
户以及证券账户;
5、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提供与受托资产业务活动有关的会计记录、交易信息;
6、保存受托资产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其他由基金托管人委托其履行的职责。
(五)托管业务的主要管理制度;
在纽约梅隆银行,客户资产的安全是我们关注的最重要特点之一。透过我们多年在行业领域的经验和持续参与,纽约梅隆银行已经构建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和程序,与国际最佳做法保持一致。这些内部控制和程序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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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控制和程序外,纽约梅隆银行还承诺提供综合保险,对我们在执行作为客户全球托管人的义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损失提供保险。详情请见附件”BNY Mellon Insurance Matrix- Dec 2017”.
总之,作为全球证券服务的领先服务商,纽约梅隆银行非常重视具备严格的控制和程序,确保客户资产得到适当的保管和照顾。这一稳健的义务方法使我们能够持续获得客户的信任,是客户持续选择纽约梅隆银行作为合作伙伴的关键因素。
托管部门人员配备
纽约银行的全球托管业务隶属于本行的投资者服务部(兼并Mellon公司后,该部门名为“BNY Mellon资产服务部”)。纽约梅隆银行资产服务在全球拥有12,000名专业人员,为机构投资者投资过程提供支持。在全球范围内,该部门由本行高级执行副总裁HaniKablawi先生领导。
在亚洲,该部门由本行亚太地区董事总经理兼业务负责人Rohan Singh先生领导。亚洲投资者服务部为一个自足的独立业务单位,实质上包含该业务的所有组成部分。虽然公司行动、收入托收和税收返还等某些职能集中于欧洲或美洲,但亚洲单位拥有销售与营销、产品管理、关系管理、客户服务和运营等专家团队。其目标是向亚洲客户提供区域和时区内全方位的服务,以满足客户需求。
具体来讲,亚洲投资者服务部的具体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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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投资者服务团队目前拥有300多名专业人员,为100多个机构客户提供服务。
如上所述,该地区的专家团队特别注重确保在本行客户业务中的全方位服务。所采用的持续、有效过程利用国际最佳做法来经营业务,确保本行客户获得托管方面最佳的服务和谨慎注意标准,确保其资产的安全。正是这种强大的业务模式和专业精神,使纽约银行成为全世界最大、最知名的全球托管银行之一。
根据中国QDII市场预期呈指数速度增长的趋势,纽约银行集中了专业人士组成专门团队,专注于对QDII发行人及其国内主托管银行的开发、关系管理和客户服务。这些专家在证券领域拥有平均超过九年的工作经验,并均已直接或间接参与了与QDII发行人及其国内托管银行之间各个方面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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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团队将得到专业团队提供的进一步日常支持,一旦与客户确定业务合作关系,就会被介绍给客户。团队的工作目标是向QDII客户提供经验丰富、专注的专家团队,与QDII业务的参与方一起共享业界最佳的做法。
我们深信,由经验丰富的个人形成的这只团队,基于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完全可以协助开发及细化满足中国QDII特定要求的操作和服务流程。
资产安全
一旦最终确定了业务关系和契约条款,QDII团队将与QDII发行人及其国内主托管银行合作,完成实施计划。总体而言,这一过程涉及以下各项内容:
§ 在纽约银行开立隔离托管账户。这一隔离托管账户包含有一个“证券账户”,根据“基金”所投资的市场,还将开立对应的“货币账户”,与上述特定的证券账户连接。每一QDII基金将拥有自己的指定证券账户。
§ 账户开立文档需要提交特定的表格。这些声明表是重要的,因为这样可以保证开立账户符合适当的分类标准。
§ 将托管账户链接到使用纽约银行网络的客户界面。这里,新开立的隔离证券账户将连接到本行的客户界面服务器,确保用户将能够及时、有效地访问预定的报告。
§ 确定会计处理和方法,确保获取适当的会计数据,并确定计算基金资产价值的最终程序和次数,提交QDII发行人及其国内主托管银行。
需要注意的是,QDII基金的所有资产都记录在纽约银行的隔离托管账户中。这样,可以将该类资产与纽约银行的资产分离开来。因此,若纽约银行出现破产或资不抵债(不大可能发生),而这类资产由于已经被清晰地分离,因而也将非常安全,债权人不能对这类资产主张权利。
而且,若资产保存在全世界各中央保管系统,将需要通过纽约银行的次托管行网络或当地结算代理人来持有证券。取决于各个市场的具体规定,该类资产以纽约银行作为“代理人的名义”或直接以客户名义持有。在此,目标同样是确保“客户资产”与纽约银行或其次托管银行资产之间有明确的界限。
按照上述方法唯一一项无法计算在内的资产是“现金”。这里,现金被视为在纽约银行或其次托管行的正常存款。若出现破产或资不抵债(不大可能发生),QDII发行人与其他存款人的地位将一样。我们全面承认这一因素的存在,也正因如此,我们评估并选择在当地市场最佳的银行作为次托管行。我们对次托管行的严格审查和选择程序确保我们在将本行客户资产委托给本行代理行前,对各代理行的总体财务状况和稳定性达到满意程度。
因此,QDII基金的资产安全是有保证的,受到纽约银行积极的监督和核对。本行的声誉、财务稳定性、业务的重心和范围,使纽约银行成为客户在证券行业安全港的自然选择。
14.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
联系人:尚继源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105568(免长途费)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5层
电话:(021)33024909
传真:(021)63305180
联系人:周明远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5层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9450
联系人:程姣姣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杨菲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http://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http://www.abchina.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高越
电话:010-66594973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http://www.boc.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张静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http://www.ccb.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廉赵峰
传真:010-89937369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25楼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吴斌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http://www.spdb.com.cn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3636157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http://www.cebbank.com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王继伟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http://www.cmbc.com.cn/
(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http://www.psbc.com
(1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孔超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郑鹏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http://www.hxb.com.cn/
(1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联系人:陈泾渭/刘伟
电话:020-38321497/020-38322566
传真:020-38321676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网址:http://www.cgbchina.com.cn/
(1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施艺帆
电话:021-50979384
传真: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1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毛真海
电话:0571-87659546
传真:0571-876591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网址:http://www.czbank.com
(1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联系人:严峻
电话:0571-85108195
传真:0571-85106576
客户服务电话:95398
网址:http://www.hzbank.com.cn
(18)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联系人:刘晔
电话:025-86775335
传真:025-86775376
客户服务电话:95302
网址:http://www.njcb.com.cn
(19)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田春慧
电话:025-58587018
传真:025-58587038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http://www.jsbchina.cn
(20)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网址:http://www.cbhb.com.cn
(21)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办公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联系人:孙瑜
电话:0512-58236370
传真:0512-58236370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065
网址:http://www.zrcbank.com
(22)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3楼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联系人:朱珠
电话:0411-8231113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40099
网址:http://www.bankofdl.com
(23)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杨亢
电话:0769-22866270
传真:0769-22866282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http://www.drcbank.com/
(24)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联系人:王丽辉
电话:0311-67806407
传真:0311-886270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9999
网址:http://www.hebbank.com
(25)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兴市建国南路409号
办公地址:嘉兴市建国南路409号
法定代表人:夏林生
联系人:顾晓光
电话:0573-82099660
传真:0573-82099660
客户服务电话:0573-96528
网址:http://www.bojx.com
(26)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法定代表人:陆玉根
联系人:傅巍群
电话:0512-63969900
传真:0512-63969071
客户服务电话:40086960680512-96068
网址:www.wjrcb.com
(27)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中路668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包静
电话:0519-89995066
传真:0519-89995170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网址:http://www.jnbank.cc
(28)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李佳
电话:010-84596580
传真:010-84596546
客户服务电话:95352
网址:www.bsb.com.cn
(29)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法定代表人:唐国兴
联系人:孙琦
电话:0431-84999543
传真:0431-8499954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666
网址:http://www.jlbank.com.cn
(30)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熊志强
电话:0512-69868390
传真:0512-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31)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9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十路奥体金融中心d栋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联系人:武芳
电话:0531-68978175
传真:0531-68978176
客户服务电话:省内96636、境内4000096636
网址:http://www.whccb.com、http://www.whccb.com.cn
(32)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滨江中路一段97号26栋泰和尚渡南充市商业银行
法定代表人:黄光伟
联系人:李俊辉
电话:0817-7118079
传真:0817-7118322
客户服务电话:400-16-96869
网址:http://www.cgnb.cn
(33)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董嘉文
电话:0351-6819926
传真:0351-6819926
客户服务电话:95105588
网址:http://www.jshbank.com
(34)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
办公地址:福州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福建海峡银行
法定代表人:俞敏
联系人:吴白玫、张翠娟、黄钰雯
电话:0591-87332762
传真:0591-87330926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9999
网址:www.fjhxbank.com
(35)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1363号
办公地址: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1363号
法定代表人:俞俊海
联系人:孟建潮
电话:0575-84788101
传真:0575-847881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96
网址:http://www.borf.cn
(36)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6号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6号
(下转B0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