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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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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9-004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同约定租金按月支付,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为提高自有物业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近日,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泽包装”或“出租人”)与深圳市美兆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兆环境”或“承租人”)签订了《租赁合同书》,约定将其闲置的办公楼及宿舍出租给美兆环境,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累计7,479.5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金额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

  公司与美兆环境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深圳市美兆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子文

  3、注册资本:人民币6,617万元

  4、主营业务:室内环境设计、建设、治理、监测、运营维护及托管综合服务;楼宇智能化软硬件系统的开发和销售;软件开发和数据处理;节能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设计、销售、上门安装、上门维修;空调、净化新风设备、机电设备、一类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上门维修与销售;建筑材料的销售;机电设备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 压力管道工程设计、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节能服务与合同能源管理;地热能、太阳能、风能、新能源、暖通净化工程、工业自动及楼宇智能化工程、节能照明工程(凭许可证经营)、水处理工程、隔热保温工程、消声降噪工程、安防监控及消防设备系统集成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设计、咨询、工程承包及上门维修;物业管理;网络通信及信息系统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环境技术开发。(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5、注册地: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强社区梅龙路与民旺路交汇处七星商业广场(民治商贸广场)B1101

  6、公司与美兆环境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大富工业区新宏泽工业园办公楼及宿舍,租赁面积共14,027.28平方米。

  2、租赁期限:2019年01月25日—2029年01月24日,共10年。

  3、合同总额:第一年、第二年租金为每月38元/平方米,从第三年开始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免租期自2019年1月25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7,479.50万元。

  4、租金及支付方式:2019年01月25日支付履约保证金及正式计租金后首月租金金额。第二期租金于2019年7月 1 日支付当月租金,以后每月的5号为当月租金交付日期。

  5、履约保证金:1,599,109元。

  6、租赁用途:办公、研发、住宿公寓、宿舍一楼餐饮、活动中心。承租人使用租赁物,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违反租赁物的规划、设计用途。

  7、其他:水费和电费按承租人实际使用量根据当地供水局 、供电局标准收取,不包含在租金收取范围。承租人应当在每月收到水电费单据后五日内以现金形式向出租人支付代缴水电费及滞纳金(如有)。

  8、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出租人收到承租人足额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对新宏泽包装原有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进行了内部优化调整,空置出部分物业。将闲置物业对外出租,按月收取租金,有利于公司整合经营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合同履行期内对公司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不会对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租赁合同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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