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实施工作。
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相关方作出的主要承诺事项情况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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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各承诺方未出现违反上述相关承诺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各承诺方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