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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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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9-002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月24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祖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月 29 日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9-003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月24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大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以及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月 29日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9-004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克电气”)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认购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批程序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情况下,以自有资金适度的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以及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备查文件

  1、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月 29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9-005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8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证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49天

  一、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三、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主体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基本说明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期限比较短,资金利用较为灵活,且预计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二)产品说明

  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管理,投资对象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债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其中债券资产投资比例为0-80%;同业拆借、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金融资产投资比例为10%-90%。中国银行可根据自行商业判断,独立对上述投资比例进行向上或向下浮动不超过十个百分点的调整。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低风险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国债、银行存款、同业拆借等金融资产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较安全性、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经营计划正常实施。

  3、使用适度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8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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