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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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由于以下日期受到非港股通交易日影响,故本公司将暂停该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业务(具体处理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并自下列日期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春节:1月31日(星期四)至2月10日(星期日)
清明节:4月5日(星期五)至4月7日(星期日)
香港耶稣受难节、复活节:4月19日(星期五)至4月22日(星期一)
劳动节:5月1日(星期三)
香港佛诞日:5月13日(星期一)
端午节:6月7日(星期五)至6月9日(星期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翌日:7月1日(星期一)
中秋节:9月11日(星期三)至9月15日(星期日)
国庆节、香港重阳节:9月27日(星期五)至10月7日(星期一)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业务期间,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请投资人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节假日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导致的损失。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 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