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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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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s://8.gw.com.cn

  (87)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88)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8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90)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8

  传真:(010)670009888-6000

  联系人:李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engcaiwang.com

  (9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联系人:薛长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9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联系人:俞申莉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网址:http://www.fofund.com.cn/

  (93)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94)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12号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电话:(0755)83999907-802

  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 马力佳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om

  (9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96)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7

  联系人:陈云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3999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97)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联系人:姜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98)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联系人:李晓明

  客服电话:4000 178 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9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 徐鹏

  客服电话:400-005-6355

  网址:a.leadfund.com.cn

  (100)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电话:(025)68206846

  传真:(021)22268089

  联系人:何庭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网址:www.dtfunds.com

  (10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www.51jijinhui.com

  (10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

  电话:(010)56642600

  传真:(010)56642623

  联系人:张晔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103)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电话:(010)57298634

  传真:(010)82055860

  联系人:王英俊

  客户服务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104)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105)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综合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63583991

  联系人:李婷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网址: www.5irich.com

  (106)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大厦33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大厦3301室

  法定代表人: 周泉恭

  电话:(021)61600500

  传真:(021)61600602

  联系人:蔡小威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1010,(021)61600500

  网址:www.rffund.com

  (107)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200127

  办公地址:上海市锦康路308号6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电话:(021)20538888

  传真:(021)20538999

  联系人:江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108)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 钱昊旻

  电话:(010)59336533

  传真:(010)59336500

  联系人: 孟汉霄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109)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1302室

  法定代表人: 王兴吉

  电话:(010)62062880

  传真:(010)82057741

  联系人:高雪超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110)北京肯特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陈超

  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联系人:赵德赛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网址: http://fund.jd.com/

  (111)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60619607

  传真:8610-62676582

  联系人:付文红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112)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号武林时代20楼

  法定代表人:陈刚

  电话:(0571)85267500

  传真:(0571)85269200

  联系人:胡璇

  客户服务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11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2B座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60688

  传真:(010)61840699

  联系人:戚晓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114)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7500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100000)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联系人:张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115)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66892399

  联系人:张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116)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丰路977号1幢B座8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4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廖冰

  电话:(021)80234888

  传真:(021)802348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99-1888

  网址:www.998fund.com

  (117)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电话:(010)85594745

  传真:(010)65983333

  联系人:张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118)苏州财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华佗路99号6幢1008室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1599号7号楼1101室

  法定代表人:高志华

  电话:(0512) 68603767

  传真:(0512) 68603767

  联系人:马贇

  客户服务电话:(0512) 68603767

  网址:www.cai6.com

  (119)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021)33355392

  传真:(021)63353736

  联系人: 茅旦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网址: www.cmiwm.com

  (120)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9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 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 www.520fund.com.cn

  (121)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010)59013828

  传真:(010)59013707

  联系人:王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42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122)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 胡燕亮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联系人: 李娟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2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电话:(021)38789658

  传真:(021)68880023

  联系人: 王宫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3.A类基金份额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以下简称“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4.H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为经香港证监会批准的,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由香港代表选聘或基金管理人直接选聘的相关销售机构。

  (二)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617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周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 廖海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朱宏宇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坚持并不断深化价值投资的基本理念,充分发挥专业研究与管理能力,根据宏观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自上而下灵活配置资产,自下而上精选证券,有效分散风险,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35%—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现金、短期金融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净值的5%-65%,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为:把握宏观经济和投资市场的变化趋势,根据经济周期理论动态调整投资组合比例,自上而下配置资产,自下而上精选证券,有效分散风险。

  1、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具体而言,首先利用经济周期理论,对宏观经济的经济周期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形成对不同资产市场表现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比例,以规避或分散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与传统的配置型基金不同,借鉴施罗德集团在平衡型基金方面成功的投资经验,本基金在资产配置方面有以下两大特点。

  第一大特点是本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资产配置的时候,除了考察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随市场环境的变化,同时关注资产之间相关性随时间的变化。对于配置型基金而言,投资于债券资产是为了分散股票资产投资的风险,以达到投资中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但是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各类资产之间的相关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最近一段时间的历史未必总能很好地反映未来的情况。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在“自上而下”进行资产配置的时候,除了考虑到不同经济周期下各类资产自身风险收益特征的变化,还会考察各类资产之间相关性随时间的变化,以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最大化为前提确定各类资产最优的配置比例,并随时间进行动态调整。

  配置型基金灵活的资产配置使得基金管理人可以因时制宜,把握投资市场的变化趋势,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同时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因此,正确把握投资市场的变化趋势对于配置型基金的成败至关重要。为了尽可能准确地把握投资市场变化的趋势,本基金管理人在对各种证券进行收益率预测的时候,一方面避免从短期的历史进行推断可能造成的错误,在合理范围内考察较长的历史区间,同时前瞻性地预测中长期经济环境的变化,并将该变化对证券未来收益的影响反映到对证券收益率的预期中去。这也是本基金的另一大特点。

  具体操作中,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经济周期理论下的资产配置模型,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指标、利率和货币政策等相关因素的分析,对中国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判断和预测,然后利用经济周期理论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战略配置策略。

  2、行业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对经济周期、产业环境、产业政策和行业竞争格局的分析和预测,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并据此对基金股票投资资产的行业分布进行动态调整。

  3、股票选择

  本基金综合运用施罗德集团的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经济周期理论精选股票构建成份股。具体分以下两个层次进行:

  (1)品质筛选

  筛选出在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上市公司。

  (2)风格配置和组合优化

  对备选股票进行风格分类,利用经济周期理论在不同风格类别的股票之间进行战略配置,同时结合组合优化模型以实现尽可能高的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

  4、债券投资

  配置型基金中债券投资管理的目标是分散股票投资的市场风险,保持投资组合稳定收益和充分流动性,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在目前中国债券市场处于制度与规则快速调整的阶段,对于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本基金管理人将采取自上而下的主动式管理,灵活运用各种消极和积极策略,寻找各种市场机会,获得超过市场水平的平均收益。消极债券投资的目标是在满足现金管理需要的基础上为基金资产提供稳定的收益。积极债券投资的目标是利用市场定价的无效率来获得低风险甚至是无风险的超额收益。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作出判断,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作出预测,通过组合优化进行合理的配置。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65%×MSCI中国A股指数+3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MSCI中国A股指数。MSCI中国A股指数是著名的全球基准指数供应商MSCI按照MSCI全球指数编制标准,为中国A股市场编制的第一个指数,科学地反应了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市场变化水平,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市场代表性,投资人可以方便地从报纸、互联网等财经媒体中获取。同时,根据本基金的目标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加入了中证综合债券指数并按照本基金的目标资产配置比例来安排。

  如果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视情况在经过适当的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中的中等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处于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间。本基金力争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长。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中航资本(证券代码:600705)外,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中航资本(证券代码:600705)于2017年12月13日公告,2017年12月11日公司子公司中航财务收到北京银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银监罚决字[2017]27号),北京银监局决定对中航财务做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中航财务改正,并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公告,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信托收到江西银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赣银监罚决字[2017]48号),江西银监局决定对中航信托处以20万元罚款;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公告,公司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北京银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京银监罚告字[2017]23号),北京银监局责令中航财务改正,并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证券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如下:本基金管理人对证券投资特别是重仓股的投资有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控制。本基金在对该证券的投资也严格执行投资决策流程。在对该证券的选择上,严格执行公司股票池审核流程进入公司股票池。在对该证券的持有过程中公司研究员密切关注上市公司动向。在上述事件发生时及时分析其对投资决策的影响,经过分析认为上述事件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所以不影响对该公司基本面和公司治理的投资判断。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自2013年7月1日起,由“65%×MSCI中国A股指数+3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变更为“65%×MSCI中国A股指数+3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下图同。详情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6月26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的公告》。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由“65%×MSCI中国A股指数+3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65%×MSCI中国A股指数+3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下图同。详情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8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的公告》。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6月14日至2018年9月30日)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有关公告中载明。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3-7、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H类基金份额投资人仅适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 年12 月11日刊登公告,自2007年12月14日起统一旗下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的分档标准,统一后的费率分档标准见上表。

  ■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自2013年4月11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也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

  有关养老金客户实施A类基金份额特定申购费率的具体规定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交易享有如下费率优惠,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届时费率优惠相关事项以最新公告为准:

  1)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业务的投资者,享受申购费率一折优惠;对上述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而言,以其目前适用的特定申购费率和上述一般申购费率的一折优惠中孰低者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个人投资者享受前端申购费率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赎回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费率表、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H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不超过5%,由中国香港地区销售机构在此范围内自行确定。

  (2)申购份额的计算

  A类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H类基金份额投资人仅适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

  1)前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 T日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如果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1.5%)=39,408.87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元

  申购份额=(40,000-591.13)/1.0400=37,893.14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内申购A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为37,893份,其余0.14份对应金额返回给投资人。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H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1.5%)=39,408.87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元

  申购份额=(40,000-591.13)/1.0400=37,893.14份

  2)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人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三: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如果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申购份额 = 40,000 / 1.0400 = 38,461.54份

  即: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可得到38,461.54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3)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等其他必要的手续费,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H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100%归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0.13%,赎回费用100%归基金财产。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T日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如果投资人在认(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选择交纳前端认(申)购费用或投资人申购H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该类别基金份额适用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四:某投资人赎回1万份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000×1.0160×0.5% = 50.80元

  赎回金额 = 10,000×1.0160-50.80 = 10,109.20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万份A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09.20元。

  例五:某投资人赎回1万份H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0.13%,假设赎回当日H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000×1.0160×0.13% = 13.21元

  赎回金额 = 10,000×1.0160-13.21 = 10,146.79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万份H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H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46.79元。

  2)如果投资人在认(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选择交纳后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六:某投资人赎回1万份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1.8%,申购时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160=10,16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100×1.8%=181.80元

  赎回费用=10,160×0.5%=50.80元

  赎回金额=10,160-181.80-50.80=9,927.40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万份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1.8%,申购时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9,927.40元。

  (5)转换费

  本基金自2007年12月14日起开放A类基金份额的日常转换业务。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

  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但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从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且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后端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出份额持有时间对应分档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5)网上直销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其中部分转换业务可享受转换费率优惠,优惠费率只适用于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无优惠。可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的转换业务范围及转换费率优惠的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具体转换费率水平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列示的相关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半年,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交银成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10=101,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0.5%=505元

  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0/(1+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495-0)/2.2700=44,270.93份

  例二: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1,0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0元,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0份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趋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00=1,02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0.05%=51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0.5%/(1+0.5%)=5,072.0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19,490-5,072.09)/1.010=1,004,374.17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C 类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1.5%/(1+1.5%)=1,847.2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5,000-1,847.29)/2.2700=54,252.30份

  例四: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8%/(1+0.8%)=793.65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793.65+61.52)/1.2700=78,163.68份

  2)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主题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健后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0)/2.2700=54,955.95份

  例六: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1.2%=1497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1497)/1.00=123,253.00份

  例七: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三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8500元,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850=8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0=0元

  转入确认金额=85,000-0=8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0.2%=17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85,000-170)/1.0500=80,790.48份

  例八: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0+61.52)/1.2700=78,788.60份

  (7)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中国大陆地区、中国香港地区及投资人所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一) 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 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 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 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 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六) 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七) 更新了“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中相关内容。

  (八) 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相关内容。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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