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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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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年第1号)

  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11月14日证监许可【2017】2070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12月18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封闭期无法赎回和开放期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即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个别债券的流动性可能较差,从而使得基金在进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划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对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增加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并且,中小企业私募债信用等级较一般债券较低,存在着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此外,当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时,基金所投资的债券可能面临价格下跌风险。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 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招募说明书主要向投资者披露与本基金相关事项的信息,是投资者据以选择及决定是否投资于本基金的要约邀请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18年12月17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至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1、37、39、40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设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518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3]113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彭轶君

  股东情况: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前身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2010年7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18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是国内首家获批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潘鑫军先生,董事长,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出纳、副组长,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党支部书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整党办公室联络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组织处副主任科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工会主席、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党委书记兼国际机场支行党支部书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长兼总裁,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文忠先生,董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上海万国证券办公室主任助理、发行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研究所副所长、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副主任,野村证券企业现代化委员会项目室副主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杭州东方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裁,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杜卫华先生,董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经济学硕士,副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营运管理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职工监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工会主席、纪委委员,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任莉女士,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1968年出生,社会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十多年海内外市场营销经验,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联席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杨斌先生,董事,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处科员,上海证监局稽查处科员、案件审理处科员、副主任科员、案件调查一处主任科员、机构监管一处副处长、期货监管处处长、法制工作处处长;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兼稽核总部总经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

  陈波先生,监事,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东方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办副主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经营管理层人员

  任莉女士,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饶刚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证券职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曾荣获中证报2010年金牛特别基金经理奖(唯一固定收益获奖者)、2012年度上海市金融行业领军人才,在固定收益投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周代希先生,副总经理,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部经理、金融创新实验室高级经理、固定收益与衍生品工作小组执行经理,兼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荣获“证券期货监管系统金融服务能手”称号等,在资产证券化等结构融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卢强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冶金部安全环保研究院五室项目经理,华夏证券武汉分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客服总监、综合行政部行政总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部销售总监,海通证券客户资产管理部市场总监,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渠道发展部总监兼机构业务部总监、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经理。

  张锋先生,副总经理,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财政证券公司研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总监、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私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拥有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

  林鹏先生,副总经理,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东方证券研究所研究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投资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专户投资部资深投资经理、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拥有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

  汤琳女士,副总经理,1981年出生,本科学士。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市场营销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4、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李云亮先生,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曾任重庆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大学讲师,重庆证监局机构监管处副调研员,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管部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兼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5、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督察长)

  李云亮先生,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的介绍)。

  6、本基金基金经理

  饶刚先生,生于1973年,复旦大学数理统计学硕士,自1999年起开始证券行业工作。历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2016年7月起任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起任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起任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孔令超先生,生于1987年,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自2011年起开始证券行业工作。历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部综合研究所策略研究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研究所策略研究员,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2016年8月起任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起任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起任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6月起任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7月起任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徐觅先生,生于1984年,复旦大学管理学学士,自2007年起开始证券行业工作。历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交易管理部债券交易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固定收益投资部投资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任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8月起任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9月起任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任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任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0月起任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7、公募产品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募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主任委员饶刚先生,委员林鹏先生,委员刚登峰先生,委员纪文静女士,委员周云先生。

  列席人员:任莉女士。

  8、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8年9月30日,集团总资产65,086.81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46%,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80%。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80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年6月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获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招商银行荣获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招商银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招商银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行长、招商银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 年7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招商银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年至1995年,在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5年6月至2001年10月,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06年3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06年3月至2008年6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2008年6月至2012年6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2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2015年1月起担任副行长;2016年11月起兼任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401只开放式基金。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场外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1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33315895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彭轶君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fham.com)、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和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在与基金管理人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基金管理人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2、场外代销机构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21层-23层、25层-29层、32层、36层、39层、40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黄静

  客服电话:(021)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吴麟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3.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8598853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赵亦清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叶尓甸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乐美昊

  四、基金的名称

  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

  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将结合基金每三年开放一次,在封闭期封闭运作,在开放期内有大规模申购赎回的流动性需求的特点,做好流动性管理,在临近开放期和开放期内,更多的关注组合资产的流动性;在封闭期内,充分发挥封闭运作的优势,做一些长久期匹配。

  基于本基金每满三年开放一次,除开放期外封闭运作的特点,基金管理人在临近开放期和开放期内将重点关注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分散投资,做好流动性管理以应对开放期投资者的赎回需求。

  1、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微观市场主体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把握,采用定量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市场基本利率、债券类产品收益率、货币类产品收益率等大类产品收益率水平变化进行评估,确定最佳的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和现金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2、债券类资产投资策略

  (1)利率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国内外经济运行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利用量化方法深入分析和预测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投资品种的收益和风险,把握产品组合的平均久期,选择合适的期限结构的配置策略,具体策略如下:

  1)久期调整策略

  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深入研究,预期市场利率的变化趋势,并结合基金未来现金流情况,确定债券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如果预测未来市场利率上升,则可通过缩短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办法规避利率风险;反之,如果预测未来市场利率下降,则通过延长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获得超额回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债券组合进行久期配置,主要包括子弹策略、两极策略和梯式策略。其中子弹策略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适用于收益率曲线较陡时;两极策略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两端,适用于收益率曲线两头下降较中间下降更多的蝶式变动;梯式策略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均匀分布,适用于收益率曲线水平移动的情况。

  3)骑乘策略

  通过跟踪收益率曲线,分析收益率曲线各期限段的利差情况,买入收益率曲线最陡峭处所对应的期限债券,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到期收益率将迅速下降,进而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收益。

  (2)信用投资策略

  相对央票、国债等利率产品,信用债券的信用利差是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而信用利差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与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变化。因而分别采用以下策略:

  1)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的投资策略

  一是分析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二是分析信用债市场容量、信用债、流动性等变化趋势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

  2)基于信用债本身信用变化的投资策略

  发行人信用发生变化后,将采用变化后债券信用级别所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公司债、企业债定价。影响信用债信用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行业风险、公司风险、现金流风险、资产负债风险和其他风险等五个方面。通过内部评级系统分析信用债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发掘相对价值被低估的信用债券,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和个券配置。

  (3)互换策略

  不同券种在利息、违约风险、久期、流动性、税收和衍生条款等方面存在差别,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对债券的相对价值判断,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同时买入卖出,赚取收益级差。

  主要包括:价值置换,即判断未来利差曲线走势,在期限相近下买入利差较高的债券;新老券置换,即在相同收益率下买入近期发行的债券;流动性置换,即在相同收益率下买入流动性更好的债券;信用的置换,即在相同外部信用级别和收益率下,买入内部信用评级更高的债券;市场间利差互换,即在公司信用债和国家信用债之间,如果预期信用利差扩大,则用国家信用债替换公司信用债;反之,则用公司信用债替换国家信用债。

  (4)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可转债投资策略包括传统可转换债券,即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的投资策略。本基金参与可转换债券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一级市场申购,另一种是二级市场参与。一级市场申购,主要考虑发行条款较好、申购收益较高、公司基本面优秀的可转债;二级市场参与可运用多种可转债投资策略,本基金将运用企业基本面分析和理论价值分析策略,精选个券,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同时,本基金也可以采用相对价值分析策略,即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债券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换债券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投资收益。另外,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可转债的套利机会和条款博弈机会。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随着备案制的推出,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供给会越来越丰富,但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还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仍处于初级阶段。因而对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评估个券价值和投资风险,把握市场交易机会,选择相对价值较高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选择并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获得稳定收益。

  (6)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主体多为非上市企业,企业信息公开性较差,经营透明度低,同时该品种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具有流动性较差、信用风险较高、资产规模较小等特点。因而对中小企业私募债采取审慎投资的策略,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包括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同时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加强风险控制,并准备风险处置预案,在最小化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下,择优进行投资。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8)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投资策略主要从分析证券行业整体情况、证券公司基本面情况入手,包括整个证券行业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具体证券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情况,从而分析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违约风险及合理的利差水平,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

  3、权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投资策略,利用基金管理人投研团队的资源,对企业内在价值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进一步挖掘出价格低估、质地优秀、未来预期成长性良好,符合转型期中国经济发展趋势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会倾向于一些符合转型期中国经济发展趋势的行业或子行业,比如由人口老龄化驱动的医疗行业、具有品牌优势的消费品行业、可以替代人工的自动化行业等。具体分析时,基金管理人会跟踪各行业整体的收入增速、利润增速、毛利率变动幅度、ROIC变动情况,依此来判断各行业的景气度,再根据行业整体的估值情况,市场的预期,目前机构配置的比例来综合考虑各行业在组合中的配置比例。

  (2)股票投资选择

  针对个股,每个报告期基金管理人都会根据公开信息和一些假设推理初筛一批重点研究标的,围绕这些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票研究团队将展开深入的调研,除了上市公司外,基金管理人还会调研竞争对手,产业链的上下游,以此来验证基金管理人的推理是否正确。对于个股是否纳入到组合,基金管理人会重点关注3个方面:公司素质、公司的成长空间及未来公司盈利增速、目前的估值。其中公司素质是基金管理人最看重的因素,包括公司商业模式的独特性、进入壁垒、行业地位、公司管理层的品格和能力等方面;对于具有优秀基因的公司,如果成长性和估值匹配的话,基金管理人将其纳入投资组合;否则将会放在股票库中,保持持续跟踪。

  (3)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

  1)A股稀缺性行业和个股,如博彩;

  2)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这类企业应具有良好成长性或为市场龙头;

  3)符合内地政策和投资逻辑的主题性行业个股;

  4)与A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

  (4)参与定向增发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发行人的行业背景、市场地位、产销规模、核心技术、股东和管理层情况、持续经营与盈利能力等各方面的信息;对定向增发价格的合理性做出判断,并结合上市公司大股东参与定向增发的情况,在进行全面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做出投资决定,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求获取较高的收益。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作为有效控制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提高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工具。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情况确定权证的合理价值,在发现权证价值低估或者权证能有效对冲正股波动风险时买入。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其样本范围涵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债券包括国家债券、企业债券、央行票据等所有主要 债券种类,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应中国债券市场的总体走势。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本基金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但应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46,249,614.00元人民币,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4.61%。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lobal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tandard,GICS)。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持有的兴业银行(代码:601166)发行主体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等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于2018年4月19日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号),处以5870万元罚款。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基金合同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会对上述证券继续保持跟踪研究。

  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据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以下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

  1、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

  2、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12月18日生效,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9)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和账户维护费;

  (10)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相关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本基金场内和场外的申购费率相同,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场内、场外申购费率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赎回费率

  本基金场内和场外的赎回费用相同,场内、场外赎回费率均按持有时间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小于30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30日但小于3个月的,赎回费用的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赎回费用的50%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注:一个月=30日)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调整管理费、托管费,需于调整实施前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进行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概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销售机构、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

  5、“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更新了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的内容。

  6、“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至2018年9月30日。

  7、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内容截止至2018年9月30日。

  8、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内容为报告期内应披露的本基金其他相关事项。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开放的公告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该基金不开放。现将2019年非港股通交易日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开放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港股通交易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8年岁末及2019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18年底及2019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2019年非港股通交易日如下:

  ■

  注:自本年度12月下旬起的交易日安排,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二、适用基金范围及暂停开放安排

  1、基金范围

  ■

  注:上表只包含本公司现行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新发基金的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开放情况请见公司的最新相关公告。

  2、暂停开放安排

  (1)本公司决定上述基金在非港股通交易日不开放办理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含转换转出)等交易类业务,并自非港股通交易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上述基金暂停开放的具体安排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最新公告。

  (2)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公司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fha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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