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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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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9-009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月24日收到董事贺湘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贺湘华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贺湘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贺湘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贺湘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规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0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已于2019年1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勇先生因有其他公务安排,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5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0,641,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905%,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0,301,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0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4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339,4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9%;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共4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326,3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3%。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邓亭玉、郭子欣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投资新一代LED封装器件及芯片扩产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0,606,46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80%;反对34,57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291,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反对34,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委派了邓亭玉、郭子欣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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