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1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 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 2019-00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下午在江苏苏州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钱晓红董事委托范力董事长、权小锋董事委托尹晨董事参会并代为表决),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成立经纪业务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撤销昆明白云路证券营业部的议案》

  1、同意公司撤销昆明白云路证券营业部;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撤销方案,并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全权办理撤销该营业部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的原因,同意张剑宏先生辞去首席风险官职务,并聘任公司合规总监李齐兵先生兼任首席风险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张剑宏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张剑宏先生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的原因,同意李永伟先生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并聘任平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1月26日

  附件:

  1、李齐兵先生简历

  李齐兵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9月出生;硕士,会计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本公司合规总监。1988年8月至2000年10月在南京市审计局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0年10月至2002年9月在中国证监会南京特派员办事处稽查处任主任科员。2002年9月至2010年5月在江苏证监局机构监管处历任副处长、处长。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在国发集团任副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3年6月任公司副总裁。2013年7月至11月任公司副总裁、合规总监;2013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公司副总裁;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合规总监。

  2、平磊先生简历

  平磊先生,男,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2004年8月进入东吴证券工作,现任东吴证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