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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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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
提供2,500万元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

  提供2,5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空港支行(以下简称“锦州银行”)申请融资5,000万元,期限半年。该笔业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5,000万元,泰达能源以该票面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保证金账户内的所有资金提供质押担保,同时由公司提供2,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度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85,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79,46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181,960万元,泰达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3,04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象路187号

  4.法定代表人:马剑

  5.注册资本:25,196万元整

  6.主营业务:石油地质勘查服务、煤炭地质勘查服务、天然气地质勘查服务;对房地产开发投资;沥青油零售,百货、服装、文化体育用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木材、建筑材料、塑料制品、家具、金属材料、焦炭批发兼零售;物流策划;货物进出口;汽油、煤油、柴油批发;苯、粗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氢氧化钠、均三甲苯、均四甲苯、溶剂油[闭杯闪点≤60℃]、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石脑油、戊烷、石油醚、正辛烷、异辛烷、壬烷及其异构体、正癸烷、甲醇、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铝粉、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无储存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17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锦州银行签署《保证合同》。

  (二)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和债权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法、通知费、催告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三)担保金额:2,500万元。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担保期间: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日起两年。

  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六)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方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自然人邹凌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该笔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18年度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意见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99.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64.08%。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环保提供30,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泰达环保”)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租”)和公司共同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六年,融资金额为30,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和2018年8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度为扬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62,3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扬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1,20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51,200万元,扬州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11,1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2日

  3. 住 所:杨庙镇赵庄村

  4. 法定代表人:胡如海

  5. 注册资本:38000万元整

  6. 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气、热及灰渣、灰渣制品。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设计及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17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扬州泰达环保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扬州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华融金租、扬州泰达环保签署《融资租赁合同》。

  (二)担保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陪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

  (三)担保金额:30,000万元。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担保期限:至《融资租赁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该笔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18年度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意见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及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57)。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99.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64.08%。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债务、诉讼涉及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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