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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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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获批为
“合格中央对手方”
□本报记者 马爽

  □本报记者 马爽 

  

  近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郑州商品交易所(简称“郑商所”)为合格中央对手方(QCCP)。这是郑商所持续推进期货市场建设,增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取得的新进展。

  作为中国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郑商所建立了完备的法人治理架构、风险管理机制、违约处理程序及技术系统保障,为期货市场提供安全、高效的清算服务,履行中央对手方职责。

  2008年金融危机后,G20首脑会议要求各国加强国际合作,加大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抵抗风险的能力。2012年国际清算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CPSS)与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发布了《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被各国纷纷纳入监管框架,成为构建安全、高效金融市场的国际通行标准,也是监管机构认定合格中央对手方的必要条件。近年来,郑商所按照PFMI的24项基本原则,进行了细致的梳理、评估,积极推动QCCP的认定工作。此次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成为QCCP,表明郑商所在总体架构、信用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结算、违约管理、一般业务和运行风险管理、准入、效率和透明度等方面已达到QCCP的认定条件,是对郑商所中央对手方地位的充分认可。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我国期货市场加大对外开放的背景下,郑商所被认定成为QCCP,对标国际期货业集中清算通行标准,可提升信息透明度,帮助境内外交易者更好地了解我国期货市场,增强参与信心和积极性。下一步,郑商所将按照PFMI的要求,严格履行中央对手方职责,定期披露相关市场信息,推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跨境合作,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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