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9-011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25日(周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15:00至2019年1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第一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德龙先生
(五)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1日(周一)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193,804,7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89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193,479,5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84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2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35%。
2、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53人,代表股份21,959,3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1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21,634,1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6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2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35%。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3,781,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2%;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2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36,4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7%;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2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7%。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议案2.01 拟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情况:同意193,802,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57,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2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193,802,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57,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93,802,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57,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4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93,802,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57,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5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总表决情况:同意193,802,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57,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6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同意193,793,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48,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5%;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0%。
议案2.07 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193,802,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57,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8 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93,802,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57,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3,802,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957,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彭冲、朱文会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9-012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内配”或“公司” ) 于2019年1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9-005)。
本次回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8.4元/股,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150%。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按回购金额下限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8.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不超过11,904,761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96%;按回购金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8.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不超过23,809,523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9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3月11日,每日9:00—11:30、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中原内配财务部
联系人:郭莹
邮政编码:454750
联系电话:0391-8190221
传真号码:0391-8192423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9-013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副董事长张冬梅女士的通知,张冬梅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冬梅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3,742,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 。本次解除质押后,张冬梅女士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5,809,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6.49%。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张冬梅女士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解除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权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