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4日14:45;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19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彦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40,794,0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663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39,602,6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5646%,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91,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991%,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投资建设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北部标段)PPP项目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40,794,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投资建设韶关市翁源县东华山风景区和X347线三华至周陂段旅游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40,794,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40,794,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学琛、李华权。
(三)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粤水电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