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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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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12月12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9年1月25日

  

  一、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881号《关于准予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进行募集。 《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止2018年11月6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2018年11月7日刊登了《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1月7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

  三、基金运作情况

  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881号《关于准予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负责公开募集。本基 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207,599,952.88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53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208,008,503.9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08,551.09份基金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止2018年11月6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2018年11月7日刊登了《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确定为2018年11月6日,自2018年11月7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四、财务会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1月6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 报告截止日2018年11月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7,142,733.22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6,780,079.17份,A类基金份额净值0.840元;C类基金份额362,654.05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0.800元。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

  2、利润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

  注:本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单峰、曹阳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265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基金财产分配

  本基金自2018年11月7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资产处置情况

  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保证金金额11,634.41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保证金。已于2018年12月4日划入托管账户。

  1.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期货结算备付金110,034.15元,已于2018年12月3日划入托管账户。

  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6,134.56元。其中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为5,850.33元,应收期货结算备付金利息为260.15元,应收保证金利息金额为24.08元。其中应收期货结算备付金利息为260.15元已于2018年12月3日划入托管账户,其余应收利息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于清算款划出日划入托管账户。

  2. 负债清偿情况

  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2,672.21元,该款项于2018年11月7日和2018年11月8日支付。

  2.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费6.26元,该款项于2018年11月7日和2018年11月8日支付。

  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689.22元,该款项于2018年12月5日支付。

  2.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229.74元,该款项于2018年12月5日支付。

  2.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27.95元,该款项于2018年12月5日支付。

  2.6应付银行间交易手续费25.0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12月11日支付。

  2.7应付审计费50,957.8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12月11日支付50,000.00元,差额计入清算收益。

  2.8 应付信息披露费254,792.10元(中证报、上证报、证券时报分别84,930.70元),其中上证报、中证报款项已于2018年12月11日支付,证券时报款项待收到报社信息披露费发票后支付。

  3.清算费用

  按照《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清算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为划款手续费、律师费、银行间账户维护费等。

  4、清算日的清算损益情况

  ■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2月12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备付金、保证金利息。

  注2:2018年审计费用实际金额为50,000.00元,低于2018年11月6日预提金额50,957.80元,差额计入清算收益。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12月12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 5,945,528.18 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18年12月13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基金归属于基金持有人的剩余财产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为便于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资产,基金管理人将在清算款划出日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划入托管账户,用以垫付应收利息等。基金管理人所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分配。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 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 《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www.huatai-pb.com。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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