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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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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9-01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22日——2019年1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2日15:00至2019年1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4,128,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78%,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122,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6%。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294,101,4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5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27,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7人,代表股份1,122,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6%。

  董事长刘肇怀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为:同意257,01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反对2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97,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0%;反对2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种类、来源

  表决结果为:同意257,01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反对2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97,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0%;反对2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股票期权的分配

  表决结果为:同意257,01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反对2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97,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0%;反对2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禁售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257,01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反对2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97,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0%;反对2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为:同意257,01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反对2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97,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0%;反对2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行权条件和行权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257,01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反对2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97,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0%;反对2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为:同意257,01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反对2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97,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0%;反对2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表决结果为:同意257,01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反对2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97,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0%;反对2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为:同意257,01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反对2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97,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0%;反对2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257,01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反对2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97,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0%;反对2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7,01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反对2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97,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0%;反对2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7,01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反对2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97,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0%;反对25,2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8,208,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8%,反对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99,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09%;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炯律师、张森林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9-01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8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首次公开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披露前6个月内(即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12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核查对象均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备案。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除下列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JHL INFINITE LLC(以下简称“JHL”)、实际控制人JEFFREY ZHAOHUAI LIU(中文名:刘肇怀)就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项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于2018年12月1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JHL、刘肇怀先生(合称“转让方”)同意依照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其持有的英飞拓股份转让给深投控(“受让方”);其中包括:(1)JHL持有的英飞拓64,848,322股(占英飞拓总股本约5.41%)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及相关权益;以及(2)JEFFREY ZHAOHUAI LIU持有的英飞拓38,377,328股(占英飞拓总股本约3.2%)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及相关权益。协议各方于2018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约定的股份交割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18年12月27日。以上协议转让事项已及时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

  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筹划协议转让事项是在知悉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时间之前,是基于更好推动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并结合权益变动双方的战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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