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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月23日以现场、视频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名,现场出席的董事有高利先生、何亚刚先生,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参会的董事有施华先生、廖航女士,电话参会的董事有汪辉文先生、胡滨先生、叶林先生、李明高先生和吕文栋先生。列席现场会议的有监事会主席雍苹女士、监事徐国华先生、董事会秘书熊郁柳女士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曾毅先生已被暂停职务未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华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2018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47,001.34万元。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及具体实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及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用途

  明确为: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全部股份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出售。

  (二)回购股份的数量

  明确为:本次计划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2,000,000股至24,000,000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回购股份的期限

  明确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同时不超过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6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或回购股份规模两者之一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的,则本次回购股份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3个月自动终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原回购股份方案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国民族证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族证券”)提供10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承诺期限为一年,自中国民族证券完成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同时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中国民族证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前述额度内办理本次净资本担保承诺具体事宜。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2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3名,实到2名,曾毅先生已被暂停监事职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熊郁柳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雍苹女士召集和主持。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确认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2018年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8年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8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47,001.34万元,减少2018年年度净利润人民币35,251.01万元,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计提减值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以上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2019年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上述计提事项。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

  1.融出资金转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2018年计提融出资金减值准备人民币33,725.04万元,主要为公司(含子公司)对部分融出资金进行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涉及单项计提减值的融资股票为南京新百(600682)、上海莱士(002252)和乐视网(300104)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融资业务中持有南京新百(600682)、上海莱士(002252)等股票的融资客户资产出现了减值迹象。根据个别认定法,结合上市公司基本情况、股价异动、上市公司研究估值等情况的判断,依照下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测算,共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32,131.60万元。其中,持有南京新百(600682)客户融出资金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4,056.73万元;持有上海莱士(002252)客户融出资金计提减值准备4,317.35万元;其他股票客户融出资金计提减值准备3,757.52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族证券”)开展的融资业务中,持有乐视网(300104)等股票的融资客户资产出现了减值迹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根据个别认定法,对中国民族证券偿付能力具有不确定性的客户的本息等共计提减值准备1,593.44万元。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转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2018年年度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1,142.22万元,主要为公司对股票质押业务计提的减值准备,涉及的质押股票为鹏起科技(600614)。

  质押股票鹏起科技(600614)2018年下半年股价持续下跌。公司该笔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合约本金为人民币41,899.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根据当日收盘价计算,公司该笔合约本息共出现人民币11,507.26万元缺口。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该笔股票质押回购属于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将账面价值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依据上述因素,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1,507.26万元。

  公司2017年末已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3,545.61万元的股票质押回购合约乐视网(300104),由于客户归还了部分欠款,转回计提的减值准备人民币433.06万元。

  公司“金乐融”小额股票质押回购业务,2018年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68.02万元。

  3.应收以及其他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2018年年度对应收以及其他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77.44万元。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18年年度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056.64万元。主要包括公司融出证券业务计提的减值准备人民币756.75万元,公司非标债权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人民币319.50万元,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项目计提的减值准备人民币980.39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年度合并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47,001.34万元,减少2018年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47,001.34万元,减少2018年年度净利润人民币35,251.01万元,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为准。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确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助于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确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确认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2018年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全部股份将严格按照《回购细则》的规定出售。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

  ●回购股份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同时不超过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6个月。

  ●相关风险提示:可能面临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无法完成的风险。

  ●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1月3日披露了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截至2019年1月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940,25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3%,成交的最高价为5.3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4.8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6,554,293.07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18年10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回购股份预案;2018年11月9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有关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依照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明确了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及具体实施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用途

  原为: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或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或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置。

  明确为: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全部股份将严格按照《回购细则》的规定出售。

  2.回购股份的数量

  原为:本次计划回购股份数量为12,000,000股至30,000,000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明确为:本次计划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2,000,000股至24,000,000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3.回购股份的期限

  原为: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或回购股份规模两者之一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预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的,则本次回购股份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满6个月自动终止。

  明确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同时不超过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6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或回购股份规模两者之一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的,则本次回购股份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满3个月自动终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原回购股份方案内容不变。

  (四)公司明确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符合《回购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条件。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符合《回购细则》有关董事会召开时间和程序的要求。

  二、明确后的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明确回购股份限期不超过该次会议决议之日起3个月。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截止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明确的期限内,同时符合2019年1月11日《回购细则》相关通知精神。公司在2018年11月9日至2019年1月10日期间所回购股份的用途均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七)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及资金来源

  1.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2.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严格按照《回购细则》的规定出售,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影响。

  (九)管理层针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影响的分析

  1.公司有能力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回购的全部价款

  本次回购所需资金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回购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为截至2017年12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自有货币资金(扣除客户保证金)约为82.35亿元,足以支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回购价款。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且具体回购价格和数量由公司根据本预案设定的条件自行安排,具有一定弹性,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将确保公司有能力以自有资金择机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财务影响较小

  公司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较强。此外,公司具备良好的外部筹资能力,若在股份回购期间存在新的投资需求,公司完全有能力在保证以自有资金完成本次回购股份的同时,通过外部融资的方式满足正常的投资需求。

  3.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规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2915%,回购实施完毕后,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会低于10%,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因此,回购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的独立意见

  1.2018年10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回购预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回购股份是基于公司股价处于较低水平,不能正确反映公司的价值。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或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或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置,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预案是可行的。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9年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明确回购股份用途及具体实施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最新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进一步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股份数量和回购股份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董事会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及具体实施方案。

  (十一)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来3个月或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经核查,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今,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2019年1月21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2019年1月23日,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回复其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019年1月23日,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回复:“我司在未来3个月或6个月无主动减持贵公司股票计划,但2018年12月26日,我司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判定构成强迫交易罪,法院判令对我司持有的1,799,591,164股方正证券股票的价值扣除其投资支出人民币6,090,825,100元后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鉴于上述情况,我司所持有的贵司全部股票是否将在未来3个月或6个月进行减持,将取决于法院的具体执行情况。”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履行了必要的债权人通知程序。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个工作日,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申报。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严格按照《回购细则》的规定出售。

  (十五)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办理本次回购的具体授权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授权董事会根据回购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等事宜;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具体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将该授权授予公司执行委员会,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数量和用途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上述授权自2018年11月9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无法完成的风险。

  四、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

  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1月3日披露了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截至2019年1月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940,25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3%,成交的最高价为5.3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4.8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6,554,293.07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提供净资本担保

  承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族证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净资本担保承诺为10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障中国民族证券减资后风险指标仍符合监管要求,公司2019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为中国民族证券提供10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

  本次担保已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3.法定代表人:姜志军

  4.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保险兼业代理;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5.最新信用等级: 无

  6.财务状况:

  单位:元

  ■

  7.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中国民族证券提供10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期限为一年,自中国民族证券完成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为中国民族证券提供10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承诺期限为一年,自中国民族证券完成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同时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中国民族证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前述额度内办理本次净资本担保承诺具体事宜。

  公司为中国民族证券提供10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一方面可确保中国民族证券减资后各项风险指标符合监管要求,保证其业务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公司按照10亿元的额度扣减净资本后,自身风控指标仍然符合监管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三笔,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第一笔担保金额为2.276亿美元,第二笔担保金额为5,000万港元,第三笔为本次担保,担保金额为10亿人民币,累计担保金额约为25.93亿元人民币(按2019年1月22日外汇汇率折算),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6.9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000万元到7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73,000万元到85,000万元,同比减少50%到60%。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295.79万元。

  2.每股收益:0.18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2018年,受到国内经济增长趋缓以及证券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公司经纪业务、信用业务等业务收入同比下降,同时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业务计提大额减值准备,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内容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内容是否适当和审慎出具专项说明。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18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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