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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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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公告编号:2019-004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预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9年1月9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01),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0万元(含),以不高于4.99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1年2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最高成交价为3.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313,2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本次回购股份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0,618,348股,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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