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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978号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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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田传钊先生(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荐)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2人,董事王霖、厉群南、应明德、刘杰、忻展红、谢晶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王俊勇、邬海波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游小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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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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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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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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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万俊、张晓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