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36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国杰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徐志伟、陈磊、闫丙旗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聂华出席本次会议;高管翁启南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议案为普通议案,无关联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若晨、洪毓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