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9-005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已于2019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15:00至2019年1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济南市浪潮路1036号S01号楼3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通过银行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属于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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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社会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9年1月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登记地点:济南市浪潮路1036号本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济南市浪潮路1036号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1-85106229
传 真:0531-85106222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人:郑雅慧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7,投票简称:浪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具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本人/本单位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法人股东):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印章):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9-006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浪潮信息”)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142,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89%;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月29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90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向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件集团”)等8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556,96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5.28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6年1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99,282,714股。其中,软件集团认购3,955,697股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16年1月29日)起三十六个月,该部分股票将于2019年1月29日上市流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17号)核准,公司向截至2017年7月18日(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浪潮信息全体股东(总股本999,282,714股),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配股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为289,969,457股。其中,软件集团参与认配1,186,709股,其本次参与认配的股票限售期和其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一同上市流通,即该部分股票也将于2019年1月29日上市流通。
综上所述,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2016年公司向软件集团非公开发行的3,955,697股限售股和2017年公司向软件集团配售的1,186,709股,合计5,142,406股,该部分股票将于2019年1月29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月29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142,40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989%。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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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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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并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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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对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软件集团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142,406股,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月29日。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软件集团暂无计划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本次解除限售流通股。如计划未来减持上述解除限售流通股,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浪潮信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浪潮信息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保荐机构对浪潮信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