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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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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沧州大化 公告编号:2019-01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化”)于2018年10月25日与南京金浦东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东裕”)签订了《产权转让协议》,中国农化将其持有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大化”、“公司”)控股股东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化集团”)50.98%股权转让给金浦东裕,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2018-33号)。

  2019年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农化的通知,中国农化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间接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9】28号),同意中国农化将其持有的大化集团50.98%股权转让给金浦东裕。

  公司将密切关注此事项的进展,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指定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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