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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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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8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5号)核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8]589号),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8年11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16.53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5,449.59万股增加至7,266.12万股,注册资本由5,449.59万元增加至7,266.12万元。

  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上述议案已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665865164D

  名称: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G栋3层、4层

  法定代表人:吕小霞

  注册资本:7,266.1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8月16日

  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发光二极管(LED)、背光源、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普通货运;发光二极管(LED)、背光源、电子产品的生产。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1月22日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9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2019年1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5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周五)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18日(周五)。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18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G栋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文件一并送达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须于2019年1月18日(周五)16:00前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G栋三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755-28111999-8110

  邮政编码:518109

  2、登记时间:

  2019年1月18日(周五)10: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G栋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5、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李小姐

  电话:0755-28111999-8110

  电子邮箱:longli@blbgy.com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会股东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1月22日

  附件一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书签署日起至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闭会时止。

  ■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1月18日(周五)16:00前以邮件、信函方式送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752

  2、投票简称:隆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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