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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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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控股股东豁免公司债务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9-011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控股股东豁免公司债务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情况概述

  截止公告日,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金钰”)接受其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14.55亿借款用于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偿还贷款本息、支付财务费用等。

  二、债务豁免概述

  东方金钰于2019年01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兴龙实业关于免除公司部分债务的《债务豁免确认函》,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兴龙实业同意豁免其向公司出借的68,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本息的偿还义务。自《债务豁免确认函》出具之日豁免上述借款本息的偿还义务,豁免债务形成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

  三、 债权人基本情况介绍

  1、债权人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姐告月亮岛

  法定代表人:赵宁

  注册资本:36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年6月21日

  营业期限:2012年6月21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工艺品、饰品的销售,旅游项目的开发,通讯产品的销售;基础设施投资;国内商业贸易、物资供应业;种植、养殖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债权人与公司的关系

  除兴龙实业为东方金钰的控股股东以及前述债权债务关系外,债权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债权人对本次豁免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兴龙实业于2019年01月21日召开高层管理会议,全体高管一致同意豁免公司对其68,000万元借款本息的偿还义务。

  兴龙实业为依法设立并独立经营法人企业,有权豁免公司对其债务。

  五、 本次债务豁免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会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兴龙实业豁免的公司债务,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增加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的净资产。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豁免,将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及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经营及抗风险能力。

  六、备查文件

  1、兴龙实业《债务豁免确认函》;

  2、兴龙实业《股东决议》。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编号:临2019-010

  债券代码:143040           债券简称:17金钰债                        

  关于董事长为公司增持员工

  提供差额补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7日,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金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了《关于董事长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62)和《关于董事长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63),并于2017年6月15日公告了《关于对公司董事长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66)。

  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9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同时,部分标的资产处于抵押或冻结状态,依照目前情况,公司董事长(以下称“承诺人”)无法立即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就上述问题,承诺人已与被承诺人已就差额补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共识:根据该倡议书的内容,凡2017年6月7日至6月9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东方金钰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的,若因增持东方金钰股票产生的亏损,由承诺人予以全额补偿,收益归员工个人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9-009

  债券代码:143040        债券简称:17金钰债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评级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17金钰债”债券评级:BBB+  主体评级:BBB+

  调整后“17金钰债”债券评级:B     主体评级:B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公司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43040,债券简称:17金钰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本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BBB+;“17金钰债”债券前次评级结果为BBB+;评级机构为联合评级,评级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

  联合评级在对公司相关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鉴于公司现阶段涉及多笔诉讼、仲裁,同时新增到期未清偿债务金额数目较大的基本情况,于2019年1月16日出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下调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7金钰债”信用等级并继续将其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联合评级决定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公司发行的“17金钰债”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由“BBB+”下调至“BB”,并继续将公司主体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联合评级在对公司相关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鉴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的基本情况,于2019年1月22日出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下调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7金钰债”信用等级并继续将其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联合评级决定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公司发行的“17金钰债”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由“BB”下调至“B”,并继续将公司主体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展望调整为“负面”。

  本次信用评级《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下调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7金钰债”信用等级并继续将其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及《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下调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7金钰债”信用等级并将展望调整为负面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9-008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月22日,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为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通过其指定下属企业以现金方式购买如下三项资产:1、瑞丽姐告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2、瑞丽金星翡翠珠宝交易市场;3、云南泰丽宫珠宝交易市场。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1、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等重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于2018年1月19日起申请停牌,且根据相关指引在停牌后10个交易日内确定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在停牌期间及时披露相关论证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临2018-05》、《临2018-10》、《临2018-12》)

  2、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1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向上交所申请延期复牌,于2018年2月15日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了如下内容:(一)交易对方类型;(二)交易方式;(三)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等相关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临2018-16》)

  3、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公司预计无法在2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向上交所申请延期复牌,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在议案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定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情况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临2018-18》、《临2018-23》)

  4、根据《重组办法》、《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并于2018年4月19日公告。该预案说明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现金,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同时,该预案充分标明重大风险提示:即因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件存在不确定性,需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临2018-29》)

  5、2018年6月,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调整与变动,为保证该事宜顺利进行,公司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解除了财务顾问协议,并拟聘请新的财务顾问继续推进。(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临2018-59》、《临2018-67》)

  6、因本次重组涉及标的资产的调整、标的规模较大,且具有一定复杂性,相关各方还需积极沟通、论证,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事物等工作完成尚需一定时间。在该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临2018-72》、《临2018-75》、《临2018-80》、《临2018-85》、《临2018-88》、《临2018-92》、《临2018-96》、《临2018-97》、《临2018-99》、《临2018-100》、《临2018-101》、《临2018-102》、《临2018-103》、《临2018-104》、《临2018-107》、《临2018-110》)

  7、2018年11月1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2日复牌。

  8、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积极与交易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反复探讨和沟通。鉴于以下原因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1、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2019年1月16日,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2019006号)(详见公告临2019-006)。根据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认定的事实,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因此,公司现阶段情况不具备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条件。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

  2、公司近期面临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标的资产处于抵押或冻结状态;

  由于近期公司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已有数笔债务出现违约,现阶段无法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同时,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部分标的资产处于抵押或冻结状态,解除查封与完成资产交割所需时间周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正在积极与交易对方协商办理抵押或冻结的解除以利于资产交割。

  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充分调查论证后,公司现阶段无法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在本公告日起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未正式生效,公司尚未参与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

  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现有的业务板块上精耕细作、稳步发展,在继续发挥自身核心优势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六、投资者说明会安排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开有关此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的投资者说明会。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届时针对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司将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9-007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22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18日以电话或电邮方式发出。会议应到参会董事5人,实到参会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积极与交易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反复探讨和沟通。鉴于以下原因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2019年1月16日,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2019006号)(详见公告临2019-006)。根据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认定的事实,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因此,公司现阶段情况不具备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条件。因此,公司现阶段情况不具备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条件。

  4、公司近期面临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标的资产处于抵押或冻结状态;

  由于近期公司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已有数笔债务出现违约,现阶段无法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同时,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部分标的资产处于抵押或冻结状态,解除查封与完成资产交割所需时间周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正在积极与交易对方协商办理抵押或冻结的解除以利于资产交割。

  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充分调查论证后,公司现阶段无法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未正式生效,公司尚未参与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

  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现有的业务板块上精耕细作、稳步发展,在继续发挥自身核心优势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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