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1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巴南区南彭公路物流基地环道东路6号)
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2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510号文批复核准。

  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

  3、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截至2018年9月末发行人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49,405.87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0.60%;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0,333.92万元(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存续期间内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6.00%-7.5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1月24日(T-1日)以簿记建档方式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1月25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网下申购由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4、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本期债券簿记时间或推迟本期债券发行。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拟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附存续期间内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关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存续期第4年和第5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第4年和第5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发行对象及方式:本期债券将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9、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7亿元的发行额度。

  10、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末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债券。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5年存续。

  1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3、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4、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5、起息日:2019年1月25日。

  16、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1月25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1月25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1月25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1月25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1月25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1月25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9、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本金兑付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发行人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二者为同一银行账户。发行人已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开立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账户,账户号码为1001010120010020767。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23、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25、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代销的方式承销。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募集资金中的1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不超过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债券中基础发行规模的5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超额配售的7亿元中5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超额配售部分未满7亿元,则该部分资金优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

  27、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8、与本期债券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预设区间为6.00%-7.5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T-1日),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1月24日(T-1日)9:00-11:00之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如遇特殊情况,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7)如对于获配总量占最终发行量的比例有限制性要求,应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9年1月24日(T-1日)9:00-11: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

  (3)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盖章);

  (4)合格投资者确认函(盖章);

  (5)经办人身份证(盖章);

  (6)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盖章);

  (7)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调查问卷(盖章)。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认购传真:021-50293577、021-50293578

  咨询电话:021-50293577、021-50293528

  联系人:郭幼竹、侯晓霞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的情况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9年1月25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其中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9年1月25日(T日)的9:00-17:00与2019年1月28日(T+1日)的9:00-15: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1月24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询价及认购文件及相关合格投资者资质文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认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适当微调),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9年1月28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19渝物01认购资金”字样。

  收款单位: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承销与保荐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青年路支行

  账号:110061510018010026793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100001243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未能在2019年1月28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附件《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巴南区南彭公路物流基地环道东路6号

  法定代表人:刘功峰

  联系人:江雪

  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彭公路物流基地环道东路6号

  电话:023-62860566

  传真:023-62860089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吴浩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9层

  电话:010-56510975

  传真:010-56510723

  发行人: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19年1月23日

  

  附件: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操作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十一、持券超限的风险:投资者应当遵循监管机构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对于单一债券持券比例的限制,审慎决定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及比例,避免持券超限的风险。因持券超限造成无法足额缴款等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申购投资者自行负责,主承销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投资者确认:

  本投资者已全面知晓并理解本《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承诺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愿意承担投资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债券的风险和损失。

  投资者(盖章):

  年月日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规定,本机构为:(请在括号中勾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前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前述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备注机构类型及名称为:)

  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本机构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并确认本机构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沪深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且在申购本次债券前,依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签订过《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投资账户具有相应交易权限,并已经做好风险评估,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的相应风险。

  投资者(盖章):

  年月日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

  ■

  ■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调查问卷

  I机构基本信息

  ■

  II反洗钱问卷

  (注意:如果对本问卷任何问题的回答选择“否”,请在本问卷的后面提供附加信息。)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二零一九年一月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