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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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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19-04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后续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月21日,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关联股东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粮食集团”)《关于终止〈长沙市市级玉米调节储备粮委托代储合同〉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已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27日、2017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公司执行3万吨玉米调节储备业务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粮食集团委托公司执行3万吨玉米调节储备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和2017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7-22号)、《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公司执行3万吨玉米调节储备业务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7-24号)、《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17-39号)。

  二、关联交易的后续情况

  根据长沙市粮食局、长沙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关于调整市级储备粮计划规模承储单位的批复》(长粮联发【2019】1号)的文件精神,粮食集团委托公司执行3万吨玉米调节储备的业务现已调整到粮食集团下属子公司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依据《长沙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调节储备粮的最低库存必须储存在承储企业主库区,实行专仓、专人、专账管理”的规定和《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市级玉米调节储备委托执行合同》的相关条款,粮食集团决定终止《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市级玉米调节储备委托执行合同》,公司需将储备粮资金及库存玉米一次性移交给粮食集团。

  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关联交易,故本次关联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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