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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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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9-006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3日以书面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1月18日在公司八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经讨论,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现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日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签署等。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9-007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3日以书面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1月18日在公司八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签署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9-008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8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934,695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40.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379,963.40元,扣除发行费用6,414,934.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3,965,028.70元。2015年11月2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2015]京会兴验字第03000001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截至2019年1月2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4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支持分子医疗的生物云计算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由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已于2018年5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终止 “基于车联网多维大数据的综合运营服务系统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相关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对已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补充流动资金的23,600万元不再进行归还,将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已将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因短期内募集资金不会全部使用,存在部分闲置,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同期银行一年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预计将降低财务费用约1,087.5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参与投资或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和批准程序

  2019年1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知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并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日常开展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荣之联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荣之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及建设计划做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荣之联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荣之联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要求。本保荐机构对荣之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9-009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的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签署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预计公司委托理财连续十二个月实际发生额累计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因此,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可使用的自有资金理财累计金额不超过董事会审批范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 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现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仅限于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

  4、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委托理财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的购买或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7亿元(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7亿元(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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