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9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19-0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回购公司股份前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1月1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的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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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1日